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2] 作者:行政办 次浏览 [字体: ]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文件

 

双教人〔202016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1010日—1030

二、申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区教科院、区技装中心和人事档案在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非在编教师及教研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以下学段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2.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

3.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4.具备相应任教学段教师资格证。

以上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可以进行申报。其中,公办学校在编人员应同时符合《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的要求。

以上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可以进行申报。其中,公办学校在编人员应同时符合《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的要求。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6001/zjkqt/),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网上提交学历证书和初级职称证书的清晰彩色照片(证书全部内页),提交的证书为复印件或模糊照片的无效。按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表内各栏目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写上“无”。(主管单位选择“双流区”,单位名称填写与公章一致,评审单位选择成都市双流区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经网上提交初审通过后自行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加盖学校公章。各学校(单位)审核合格后,将印证材料原件交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421室)进行现场审核。

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因报错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网报通过后下载双面打印、装订。

(二)原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初聘〈评审〉表、批文、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三)《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五)“学信网”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或毕业证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六)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七)填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各单位的材料顺序须与申报人员名册顺序一致(见附件 2)。

(八)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需将以上印证材料复印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并由学校(单位)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时间,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九)非在编教师需提供档案由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相关印证材料和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协议)。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学校(单位)于 2020 116 日(星期五)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教师科(421室)。

咨询电话:028-85822749

 

 附件:1.网上申报流程

          2.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1012

/附件1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