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2] | 作者:行政办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文件
双教人〔2020〕17号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0日—10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区教科院、区技装中心和人事档案在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非在编教师及教研人员。
三、申报条件
1.一级教师认定:2015年及以前参加工作,具备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
2.二级教师认定: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三级教师认定: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以下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以下学段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4.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90学时以上。
5.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中学语文教师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其他教师应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6.具备相应任教学段教师资格证。
以上人员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可以进行申报。其中,公办学校在编人员应同时符合《成都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的要求。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6001/zjkqt/),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网上提交各项材料清晰彩色照片,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或模糊照片的无效。按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表内各栏目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写上“无”。
(二)经网上提交初审通过后自行双面打印《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加盖学校公章。各学校(单位)审核合格后,将印证材料原件交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421室)进行现场审核。
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网报通过后下载双面打印、装订。
(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四)“学信网”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或毕业证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五)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原件扫描系统上传。
(六)填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各单位的材料顺序须与申报人员名册顺序一致(见附件 2)。
(七)非在编教师需提供档案由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相关印证材料和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协议)。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学校(单位)于 2020 年 11月 6 日(星期五)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教师科(421室)。
咨询电话:028-85822749
附件:1.网上申报流程
2.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