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2] 作者:行政办 次浏览 [字体: ]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文件

 

双教人〔202018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2096号)要求,现将我区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符合中小学高级教师(下称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下称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参加职称评审。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教师可选择按照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或教学学科专业技术方向参加评审。教科院、技装中心等相关人员按相应的专业方向参加评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各单位推荐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按照“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讲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三)我区专业技术人才援藏援彝或到省“四大片区”服务1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各单位推荐申报一级教师以上职务,对面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采取线上途径教学、免费提供优质资源,以及送培送教、走教经历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使用情况,业绩效果,折合相应课时量,对照当地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换算的时间,视作相应支教(从教)经历。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学校(单位)考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履职,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要重点防治任教学科作假、教学工作量作假、相关证件和证书造假等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将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

(五)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学校(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极个别曾发生个人弄虚作假、学校(单位)把关不严、审查失职等问题的,要加大监督审查力度,坚决防止再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

1.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及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其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者,5年不得申报;

2.有关部门鉴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3.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者。

(六)非在编教师申报评审材料,需经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及所在学校(单位)共同审核后上报,人事档案未在双流的申报人员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网上填写完整后导出双面打印(非导出上报无效,1-2页之间依次装订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复印件)。

(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下称《推荐表》)一式一份,网上填写确认后导出A4纸双面打印。

(三)《成都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个人信息确认表》网上填写后导出打印,签字盖章。

(四)以下材料需按要求扫描上传(上传要求附后)。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非成都市发放的证书,需要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全页)。

2.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方向的教师同时提交《区(市)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选拔任用表》及学校大队辅导员聘用材料。

3.2002年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由本人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下载上传;2002届毕业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后上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获得最高学历及最高学位年限不足5年的需提供初始学历。

4.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6.《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7.指导和培养二、三级教师等工作情况的印证材料。

8.任现职以来承担网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专题讲座、担任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教师培训主讲教师、在市级以上信息平台分享过自创的系列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等的印证材料。

9.各级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0.担任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专家证明材料。

11.提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或者完成的区级以上教研课题;或者参与编写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地方(校本)课程;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篇(部)以上(教研机构教师2篇〈部〉以上);或者参与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作出实质性贡献;或者撰写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得到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或者应用信息技术等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取得好成效,经验作为市级以上典型案例推广。

若是发表的教研论文、研究报告应附发表刊物封面,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和正文的复印件;若是出版的专著,要有专著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关页复印件(若论著是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负责人出具申报人承担的工作或所起的作用的书面材料);

若是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应提供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的复印件。

若是课题立项、结题,则需提供立项、结题文件的首页及参研人员分工情况页复印件;若是课题获奖则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以少先队辅导员身份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应以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及业绩为主。评委会以此为重点进行评审认定。

四、答辩要求

(一)答辩是对申报人员面对面的考核方式,高级教师评审实行全员答辩,由成都市教育局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申请免答辩参照成教人〔200974号文件执行。

(二)答辩内容重点了解其掌握所任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工作能力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答辩前需查验防疫健康码,届时请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算检查,并与答辩当天提供新冠病毒核算监测阴性证明。

五、申报流程和评审费用

(一)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申报人于2020930日―1023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教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地址:http://jsgl.cdedu.com/”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上传规定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正面扫描,以PDF或JPG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审核的程序进行。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要按照不低于省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单位)提出申报。其中:实施人事代理的申报人,由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审核,经工作学校(单位)复核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程序推荐上报。

2.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在省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岗位空缺数内合理确定推荐人员。其中,岗位使用数的确定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3.材料送审:请于2020 1027日将以下材料上报到人事教师科(421室)。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夹:个人信息确认表和推荐表),按照系列、学段、学科三级分类报送,免答辩、转评、破格申报人员单独归类报送。

2)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名册人员顺序需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排列顺序一致。

评审材料按下列办法分科归类:政治(含政治、思想品德、少先队);语文;数学;物理;信息技术;科学;生物;化学;历史;地理;英语;音乐(含舞蹈);体育;美术(含书法);学前教育;心理健康、综合(教学仪器设备、电化教育、劳动技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社区教育以及全部未列学科)。

4.意事项:申报人师德测评情况、学校(单位)推荐结果和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表》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表》的“校评委会推荐意见”栏中加以注明。初步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网上进行报名,随后上报纸质材料。

(二)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每人每次收取2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每人每次8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收取140元,需答辩人员另交60元答辩费。

六、咨询服务

区教育局人事教师科,联系电话:85822749。

技术咨询电话:85404620转分机号8018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61881715。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教师职称相关材料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1012

 

/附件:2020年教师职称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