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学生安全守则

[日期:2014-05-16] 作者:德育处 次浏览 [字体: ]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因安全事故给学生在学习期间及以后的生活中造成危害,特作如下规定,全校学生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1、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学校、班主任定期进行的学生安全教育,明

确各类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自觉遵守《双中实验学校出入证制度》和《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学生自行车管理制度》,进出学校佩带证件,上课期间不准出校门,不准会客。做到进出校门或车库门下车,骑车不搭载他人。

    3、各班指派一名学生为安全员,负责教室门窗的开关,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德育处或总务处报告。

    4、在学校举行各类大型活动时要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学生必须遵守秩序、听从安排,上下楼梯靠右行,出入运动场和会场时按指定路线行进,不能拥挤。

    5、不参加危险的娱乐活动,严禁在校道、通道、楼道上进行体育活动或其它游戏活动。

    6、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食暴饮,禁止饮酒、吸烟,不吃有害健康的东西。

    7、严禁赌博,不准进入营业性舞厅、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提倡绿色上网,健康上网。

    8、外出游泳等必须经父母同意。

    9、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有家长指导,注意安全。

     10、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爬车、不在公路上玩耍戏闹、不横穿公路、不闯红灯。

11、自觉打扫卫生,进行公益劳动时应注意安全,

12、未经家长同意,不准私自远行探亲访友、外出旅行或打工。

13、住校生不能将非住校生领进宿舍、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不得在寝室内牵接电线,不准在床上狂耍。

14、通校生下晚自习后必须及时回家,家离学校较远的同学请家长落实好安全措施。

15、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或报告老师、家长。

16、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家中没有成人时不给陌生人开门,在外时不准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

17、学生不准私自在校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外租房必须经家长同意,并由家长同学校德育处签订书面协议,家长保证对学生的管理和对学生的安全负责。

18、与同学或他人发生矛盾或受人威胁时,应避其锋芒,并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