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双流区第六届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7-03-02] 作者:教科室 次浏览 [字体: ]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与我省签署的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相关目标任务的报告》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艺术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双流区第六届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双流区第六届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

二、主办单位: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承办单位:双流区艺体中学

三、参加对象: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1491日前任教)的我区中小学在岗在职音乐教师。

四、比赛内容和形式:

1. 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限时6分钟以内。

    2.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3. 自弹自唱与合唱指挥。自弹自唱(占60%):根据指定的歌曲,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合唱指挥(占40%):自备合唱指挥曲目一首,限时5分钟以内(合唱一律采用CD单碟伴奏)。

4.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器乐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五、比赛日程安排:

抽签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7412日下午3:00

研培中心

20174139:30

艺体中学音乐楼

六、报名办法:

参赛选手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登记表于315日前上报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谭国庆;联系电话:13086636681

七、奖项设置:

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相关项目单项奖。

八、其它:

1. 参赛教师服装、伴奏音乐的单碟单曲CD、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自备。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双流区教育学会音乐专委会

2017217

附件:

双流区第六届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登记表

           学校(公章)           填表日期:         

参赛选手姓名

学校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键盘乐器曲目

独唱曲目

伴奏形式

舞蹈名称                 (演奏乐器者不填)

伴奏形式

演奏何种乐器           (舞蹈表演者不填)

伴奏形式

备注

注:参赛选手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登记表于315日前上报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谭国庆;联系电话:1308663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