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公告
[日期:2016-10-13] | 作者:行政办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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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5号),以及近期国务院源头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相关要求、国家六部委《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即日起依法落实强化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现公告如下:
已在网用户,若使用的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登记不完整的;政企单位客户尚未完整登记单位信息、经办人身份信息、责任人身份信息、联系人身份信息、具体电话使用人身份信息的,2016年8月1日起,我公司已经通过短信或电话、公告、书面函件、客户经理告知等方式,分时段、分批次进行通知。对于在通知时间内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2016年10月16日起,我公司将陆续暂停提供通信服务 ( 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服务除外),并再次催告,对于在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我公司将依法停止提供通信服务。请尚未完成实名登记的用户尽快持本人有效身续的用户,我公司将依法停止提供通信服务。请尚未完成实名登记的用户尽快持本人有效身免影响正常通信服务。
感谢广大客户对我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