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校等机构与发明人可按3:7分享专利权

[日期:2016-09-27] 作者:曹莹 次浏览 [字体: ]

 

 

       四川将从高校开始逐步推开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

  总结一套可在全国推广的模式,力争成为四川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一项成果

  改革将首先在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大学等省属高校推进

  在西南交通大学成功探路的基础上,我省将全面推开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释放职务发明人或职务发明人团队的研发及成果转化活力。这是记者9月20日在2016侨智精英科博行暨四川省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年会上获悉的。

  省科技厅副厅长田云辉介绍,总结西南交大的经验,我省将出台政策在全省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专利登记前实现确权,高校等机构与发明人可对相关权益按3:7分成,“总结出一套可在全国推广的模式,力争成为四川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一项成果。”“要通过系列试验成效,来倒逼相应法律法规作出调整。”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赵新介绍,接下来,改革将首先在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大学等我省省属高校内推进,并逐步在全省推开。

  今年初,西南交大印发了《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在我国首次明确了职务发明人对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规定明确: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就专利权的归属和申请专利的权利签订奖励协议,规定或约定按3∶7的比例共享专利权。

  “改革所带来的成效,远超简单增加科研经费投入的效果。”作为改革的受益人,西南交大特聘教授黄楠告诉记者,他带领的团队研发出“新型心血管支架”系列职务发明专利,在新政策下,实现了发明人团队组建的公司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同持有专利权,推动成果转化,并引入天使基金,“没有改革,要么成果难以转化,要么专利流失,都是损失。”

  “改革能充分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的研发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四川省医学科学院院长邓绍平认为,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时,如何界定国资是增值还是流失,仍存在不少难题。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