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07] | 作者:dangwu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16〕—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开展成都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成教工委函〔2016〕27号)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教育系统开展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区(市)县 |
优秀共产党员 |
优秀党务 工作者 |
先进基层 党组织 |
双流区 |
3 |
3 |
2 |
各学校(单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推荐名额1个,即三者取其一。
二、推荐范围、条件及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各学校(单位)通报评优条件和推荐程序,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有关事项。
第二阶段:推荐阶段
各学校(单位)根据推荐范围和评选条件,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推荐方案,按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
第三阶段:公示阶段
推荐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主要业绩,并公布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监督电话号:85811009、85822749。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按推荐名额将推荐材料于6月12日前报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四、精心组织,认真搞好评选工作
评优推荐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学校(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按照条件,反复筛选,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出来,促进我区教育系统党风建设,不断开创双流教育的新气象。
联系人:张伟:18080076889;徐小彬:13550011818
附件:中共成都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市教育
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
织的通知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