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继续教育“灵活性学时”登记的通知
[日期:2016-06-06] | 作者:教科室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提示:老师们在成都市中小学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及上交的学时证明属于“规范性学时”,每年灵活性学时总学时至少50学时。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5)45号和(成教函2016)1号,全体教师要在2016年6月30日前如实填写2015-2016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灵活性学时登记(包括灵活性培训学时登记申报表和网上灵活性培训学时登记),共11项。其中“师德修养”是要写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并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记5学时,“职业技能训练”不填。
其中一项“校本教学研讨—教研活动”可以填写60学时,并由学校提供材料证明。在网上录入“灵活性学时”其他项目时,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否则无法审核通过。没有其他项目的灵活性学时,可以不填。
请各位老师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务必用各自账户登录www.cdjxjy.com,登记网上灵活性学时,过期责任自负。点击 “灵活性学时登记”,点击“项目列表”栏,共11项,如实填写并提供证明复印件,若无,则不填。一定要点击“添加”、“保存”。将附表2(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学时登记表)填好,并将证明各项灵活性学时的材料复印件附后及附表2准备齐,纸质文件于2016年6月30日交到教科室宋老师处,附表2的电子文档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发给教科室宋老师处,邮箱 67368087@qq.com。
请老师们妥善保管电子文档,用于教师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