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党内组织生活十项制度

[日期:2016-04-21] 作者:dangwu 次浏览 [字体: ]

双流区党内组织生活十项制度

一、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每月28日为全区的党员固定活动日(若遇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一天),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

(二)活动对象。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0%以上。

(三)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委或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活动日可以集中进行,也可以通过网络、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内容除重要时期由镇(街道)党(工)委、区级部门党组织统一确定外,其余由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一项或几项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学习党的知识,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等,要结合单位实际,注意特色创新。活动前一周,下级党支部需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活动日计划,上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取得实效。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召开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2-3天通知党员。一般需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对于选举、发展党员、党员转正等重大议题,参加人数不少于4/5。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会议主要内容。一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二是讨论和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三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四是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五是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六是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其他重要事项。

3.会议一般程序

1)会前阶段。一是确定好议题,议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中心突出,主题要明确。二是会前3-5天将党员大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以便党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三是准备好预案,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应由支委会先行讨论研究,并提出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的意见和方案,以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展开讨论并做出决定。

2)开会阶段。一是统计到会人数,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二是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宣布开会,并提出议题。三是展开讨论,党员发表个人意见。四是书记归纳多数人的意见,并据此修订、补充预案。五是形成决议,需要对议题形成决议时,书记提请与会党员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六是组织委员统计并宣布表决结果,记入会议记录。七是宣布闭会。

(二)支部委员会

1.召开时间。支部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参加人员为支部委员,必要时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2.会议内容。一是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大会决议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二是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三是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是讨论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五是掌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六是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3.会议一般程序。一是支部书记与有关委员通气,确定议题和开会时间,并提前1-2天通知支部委员,让大家提前做好准备。二是宣布开会。首先统计到会人数,记录人员开始记录。三是宣布议题。支部书记向与会同志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四是开展讨论。支部委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五是适时归纳。支部书记在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归纳大家的意见。六是进行表决,形成决议。七是明确分工。支部书记对具体落实支委会的决议或决定要做的工作进行分工。八是整理支部委员会记录,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的划分。党小组划分一般根据党员数量多少、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尽量同行政、生产、教学、业缘、趣缘、地缘、楼栋、院落等相一致。党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

2.召开时间。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参加人员为党小组成员,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会议议题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12个问题。

3.会议主要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党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是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党员进行学习。二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党性分析。四是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五是研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接收新党员。六是协助支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鉴定工作,讨论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七是按照支部的统一安排,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改选党小组长。八是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讨论或落实的问题。

4.会议一般程序。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会议形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党员。会中,党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并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四)党课制度

党课每季度组织1次,参加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形式可包括课堂讲授、座谈讨论、体验、对话交流、现代电化教学、情景互动等形式。内容一般包括: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党课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党课教员一般由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学校老师、有关专家、学者兼任。区级各部门、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区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每年要对其分管的党组织党员或者科室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对镇(街道)党员、村(社区)党员干部至少讲1次党课,驻村(社区)领导干部每年对所驻村(社区)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

、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一般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一般在12月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参加人员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委托或由党组织指定其他党员代为发言。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会议形式。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

(四)会议内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中心内容是组织全体党员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五)基本程序

1.做好会前准备。党支部要提前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本支部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组织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中有领导干部党员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同志对他的意见,并在会前反馈给本人;将开会的时间、地点提前2-3天通知本支部党员,以便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

2.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支部书记应率先垂范,带头发言,以保证组织生活会的质量。每个党员在做完自我批评之后,支部书记要发动大家帮助他画个像,即这个党员到底怎么样,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要客观地、全面地指出来,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其本人的实际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进行重点剖析,既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教育大家。

3.做好会后工作。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会议召开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报告工作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1.报告时间。一般每季度或半年1次,也可以在一个工作阶段结束时进行。

2.报告人。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人通常是支部书记,也可以由副书记或委员担任。

3.报告内容。检查总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

(二)村(社区)党组织定期听取村级其他组织工作报告

始终坚持党对村(社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至少听取1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思想汇报制度

(一)主要内容。一是党员本人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体会。二是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三是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等。四是参加组织活动的体会和收获,对一些重大问题或某一重要事件的认识过程等。五是党员本人日常学习和日常表现情况以及家庭发生的重大事项。六是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廉政准则情况。七是党员认为应向组织说明或反映的其他情况。

(二)形式和要求。一是党员汇报一般采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可以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也可以采取个别谈心听取汇报的方式。要做到讲真话,道实情,不隐不讳。二是定期汇报每年不少于1次,不定期汇报可随时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前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不少于1次。三是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至少每季度采取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和工作情况1次。四是党组织领导成员听取党员汇报应不拘形式,善于倾听,做好引导,并在当时或事后作出记录,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三)对党员思想汇报的处理

根据汇报和反映的思想工作问题,党组织要认真分析研究核实,归纳分析。属于党员个人情况的,及时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解决,做好思想帮扶;支部工作或者党员队伍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研究讨论,同时报请上级党组织指导帮助处理;其他重大问题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解决处理。对于涉及到不宜公开或者个人隐私的问题,党组织要按照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六、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一)党性分析原则。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应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通过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切实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性分析时间。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每年进行1次,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也可以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合并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支部确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由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

(三)党性分析主要内容。个人党性分析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要求,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四)党性分析方法步骤

1.思想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明确开展党性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

2.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

3.谈心交心。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相互之间开展谈心交心,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谈心面要达到1/3以上。通过广泛谈心,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4.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为: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5.召开党性分析会议。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党员,由本人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或党支部指定其他党员代作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年老体弱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口头方式进行党性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性分析会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党性分析。

6.提出党性分析意见。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性分析情况和群众意见,对每个党员提出初步的分析意见,征求本人意见后,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

7.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指导每个党员根据党性分析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并在思想汇报、次年党性分析等活动中对整改承诺情况进行回应。

8.通报分析情况。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每名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情况。

9.上报备案。党性分析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0.其他事项。党员对评议意见有异议时,党支部应调查核实。党性分析的有关材料,由党支部存档备查。

、民主评议制度

(一)评议时间。民主评议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一般在年底进行民主评议。

(二)评议对象及档次。民主评议分为民主评议党组织和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组织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

(三)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组织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党组织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公道正派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做好干部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在党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上级党组织明确的其他评议内容。

(四)评议程序

1. 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让所有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和方法。

2. 通报情况。支部书记对一年来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通报党组织班子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工作建议。

3. 党员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

4. 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严禁搞人身攻击。

5. 民主测评。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村(社区)、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基层党组织,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党支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原则上民主测评应集中进行。

6.组织鉴定。支部委员会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结合党员群众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意见,对民主测评的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党员本人,向支部大会报告。对需要核实的情况,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

7.表扬或组织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作为七一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对不合格党员提出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3种处置意见,经党支部调查研究属实、党委预审同意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表决同意后对不合格党员不申诉或对不合格党员本人申诉进行核实之后,基层党支部在表决通过后5日内上报有关调查材料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党支部逐级报镇(街道)党(工)委或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党支部逐级报经镇(街道)党(工)委或区直机关工委研究审批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基层党组织要将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及时记入《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对不满意票较多的基层党组织,要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意见,切实加以整改。

、谈心谈话制度

畅通组织与党员干部双向沟通渠道,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在领导、党员干部之间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每半年不少于1次;镇(街道)、区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谈心每季度不少于1次;科室长与所属科室同志每年谈心不少于2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与村(社区)书记、与村(社区)主任每年谈心不少于1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与包片村(社区)两委干部每年谈心不少于2次;村(社区)两委干部每季度与普通党员谈心不少于10人次。谈心谈话可根据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一对一的方式、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进行,每次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谈心谈话话题,突出重点,把谈心谈话作为增进内部和谐、提高工作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手段。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分管工作或对口联系单位(科、室、站、所等),将党员领导干部合理划分、编入相应支部(小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即在参加定期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前,各支部(小组)要提前3-5天通知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意见,执行支部决议。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向所在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但全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次数不能少于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总次数的1/3。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剖析的重要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人员。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民主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民主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除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9.上级规定的其他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

(1)确定主题。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主题,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2)学习教育。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思想基础。

(3)征求意见。紧扣会议主题,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走访、发放意见表、利用网络、热线等方式,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分别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4)撰写材料。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经集体研究确定。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整改情况。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四是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只讲问题、不谈成绩。

(5)谈心谈话。党员干部要安排充足时间,逐一开展谈心谈话,真正把问题谈开、思想谈深、意见谈好,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2.会中检查

(1)会议主持。镇(街道)、区级部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级部门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2)对照检查。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后,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批评,然后,受批评的班子成员表态。相互批评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直截了当、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不搞无原则纷争。被批评同志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会后整改

1)报送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

2)制定措施。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解决班子整改措施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4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