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中实验校阶段性考试纪律要求
[日期:2016-01-18] | 作者:教务处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双中实验校阶段性考试纪律要求
1.本次考试准考证号的规定是:准考证号5位,从左至右,第1位填年级,如七年级写成“7”;第2、3位指考场,如第七考场写成“07”;第4、5位指座位号,如第七号写成“07”号,合起来是“70707”。
2.本次考试七、八、九年级均实行网上评卷,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答题卡上准考证号和选择题对应的方框用2B铅笔涂满涂黑,若需更正,应用橡皮擦净后再选择正确答案涂黑。非选择题只能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答案必须写在试题卡规定的地方,超出或在其它地方书写都无效,不准使用添卷纸,不准答在草稿纸上。凡印有方格的答题卡,一定要一字一格进行答题。画图时先用铅笔画,再用黑色签字笔填涂。考生在试题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修正纸。
3.七、八年级美术测试学生必备2B铅笔、擦胶,可自带水彩笔。只有音乐、美术测试不实行网上阅卷。
4.考场内考生必须保持肃静,不准讲话,不准随意走动。考试过程中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原则上不得提前交卷,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考试终了信号一响,考生应立即停笔,整理好答卷,经监考员逐一检查后才能退出考场,退出考场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或谈论。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和左顾右盼,不准向其他考生作暗示,不准偷看、夹带、代考,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不准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和终了信号发出后答卷。否则按作弊处理。
6.考生考试作弊,当科一律记0分,由监考员当堂考试结束时立即报给年级组长,年级组长统计后报给教务处。
7.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教学区。在考场内一当发现手机(不管是否开机),监考老师立即收缴并交给班主任,当科一律记为0分。情节严重者,报德育处处分。
8.学校成立行政巡查组和年级组长视频监控组,严格考试纪律管理。
另外,考试期间按课表上课的时候,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误课,违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班主任务必于期末考试前到班宣传讲解。
双中实验校教务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