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中实验学校“炫舞”俱乐部章程

[日期:2014-05-16] 作者:dangwu 次浏览 [字体: ]

双中实验学校“炫舞”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

双中实验学校“炫舞”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

双中实验学校“炫舞”俱乐部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是非营利性学校民间组织,接受学校工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

(一)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及规章制度,在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 响应国家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号召,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团结与友谊。使我校教职工能以强健的体魄、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充沛的精力投身于教育教学工作中。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俱乐部职责

(一) 落实俱乐部活动场地;

(二) 组织会员进行训练。训练内容:健美操、各类舞蹈等。

(三) 管理和使用俱乐部经费。

(四) 每周组织活动四次,周一至周四下午七点到八点半左右(节假日和下雨天除外)。会员在参加活动时:

1、在来回的路上及训练中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

2、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3、合理安排时间,不得因参加活动而影响正常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基本条件

(一) 双中实验学校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均可参加。

(二) 热爱舞蹈和健身,且身体无重大疾病者。

(三) 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履行俱乐部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训练、交流、比赛等各项活动,获得俱乐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

(三) 有权监督俱乐部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 有权向俱乐部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 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的决议。

(二) 维护本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三)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主动关心俱乐部建设。

第八条 俱乐部负责人

(一) 由俱乐部会员选举产生。

(二)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

(三) 有组织俱乐部工作的经验,热心俱乐部工作。

第九条 长期不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经俱乐部管理委员会讨论可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组织机构

(一) 会员大会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修改并通过俱乐部章程;听取俱乐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俱乐部的工作计划和方案,选举俱乐部管理委员会等。为方便工作运转,俱乐部的章程、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方案可以通过网站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征求会员意见,成文后报校工会备案。

(二) 管理委员会是俱乐部的领导机构,履行俱乐部工作职责。俱乐部成立初期,会员大会委托校工会经民主协商推荐有关俱乐部会员组成俱乐部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届满由会员大会改选或增补。

(三) 俱乐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具体分工由管理委员会成员协商完成,其中秘书长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的处理。其职责是: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制定大会的议程、决议草案以提请大会通过,并贯彻落实大会决议。

2、组织俱乐部的一切日常活动。

3、做好会员的管理,入会、退会的登记工作。

4、做好活动经费的管理,定期向会员大会汇报。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一条  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 校方经费资助。

(二) 捐赠与赞助。

第十二条  经费管理

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一般项目开支由主任负责和审批,重大活动和项目开支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主任审批,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监督,并由秘书长每年以适当的方式向会员公开。

第十三条  经费的使用

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于双中实验学校“炫舞”俱乐部成立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双中实验学校“炫舞”俱乐部。

双中实验学校“炫舞”俱乐部

20131118

附:

一.俱乐部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主任:王伟

副主任:刘尧树

秘书长:彭清江

二.俱乐部教练员名单:刘奕、万翠英、谷花

三.俱乐部首批会员名单:

万翠英、谷花、刘奕、黄安淑、蔡霞、彭清江、练敏、熊朝辉、吴玲、侯曙征、宋宁尧、李萍(数学)、涂卫华、杨秋旋、石红薇、苏红梅、余弟惠、杨慧、赵敏、孙婷婷、周艳、胡利梅、赵茗、李英华、王敏蓉、钟英、雷智、何玲、陈晓红、周明娟、苏茂清、肖月季、余蕾、蒋丽、罗霞、刘英、宋祖霞、王锡梅、魏来、边翠华、孟英、敖利亚、刘萍、宋云霞、李萍、(济海)、王倩(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