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节安排常规
[日期:2014-05-13] | 作者:admin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一、教务处牵头项目
时间 |
主题 |
活动内容 |
主办教研组 |
参赛年级 |
九月 |
诗歌朗诵月 |
演讲比赛 |
历史 |
八 |
春芽诗会 |
语文 |
七、八 |
||
十月 |
习作与口才展示月 |
辩论会 |
政治 |
七 |
创作比赛 |
语文 |
七、八 |
||
拼图比赛 |
地理 |
八 |
(2011年秋,演讲比赛、拼图比赛在10月内完成,春芽诗会11月6日表演,创作比赛11月内完成,辩论会10月中旬完成22人选拔,12月中旬向学校汇报。)
二、常规安排
1.每年春季学期放假前由教务处布置任务,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教研组长完成活动方案,交教务处审批后,第二周开始实施。其方案主要包括:活动主题与目标、活动过程(含选拔、训练、预演、汇报等阶段)、评价方式。特别对活动过程每个阶段的时间、地点、内容、老师及职责、学生及任务要详细写出(列出安排表)。
2.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活动的全过程。其职责主要包括:方案设计、人员组织、任务分工、时间协调、过程监控、质量把关、后勤联系、资料收集等。教务处将安排人员对活动老师进行考勤。
3.班主任要做好参加人文艺术节的学生动员工作,指导学生组队和选择比赛项目,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年级组长做好年级协调统筹,学科教师要做好为学生选择项目、修改作品、表演训练等具体指导工作。
4.活动结束后,各组要迅速统计评分结果,以学校名义(即学校或教务处签章)及时发出单项奖状;各组要收齐各种资料(含活动方案、评分结果、学生作品等),以电子和文本两种形式及时交到教务处存档。
5.各组要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间有序开展学生活动,务必在规定学月内完成汇报表演。
三、表彰奖励
1.原则上由各教研组自行制定评分标准。
2.凡是报名参赛并积极准备的学生每人记1个学分,进入复赛的学生每人记2个学分,进行决赛的学生每人记3个学分,取得年级前三名的学生每人记4个学分。在每学月中建议学生只能参加1—2个项目的比赛,学生所获得的学分由主办教研组根据活动中的表现和获奖情况评定,报教务处注册登记,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班主任告知本人。
3.单项奖:各教研组取年级前8名发奖,发到学生个体和班集体。发奖方式由教研组自定,建议第1—2名发给一等奖,3—5名发给二等奖,6—8名发给三等奖。只发奖状,不发奖品。
4.班级奖:分语文和政史地活动两个序列记奖。在同一序列中,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取得年级前8名的,按名次高低依次记为10、8、7、6、5、4、3、2分,各班的各项得分相加,以总得分排名。由学校发给班级奖金(标准如下),建议奖金用于教师开支70%,学生发奖30%。
科室 |
学科 |
1名 |
2名 |
3名 |
4名 |
5名 |
6名 |
7名 |
8名 |
教务处 |
语文 |
700 |
650 |
600 |
550 |
450 |
400 |
350 |
300 |
政史地 |
600 |
550 |
500 |
450 |
400 |
350 |
300 |
200 |
5.教师及相关人员在活动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按活动课标准予以补贴。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得的优秀成果纳入学年教育科研成果评选。评选结果进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优选先、职称晋升的条件。
双中实验学校教务处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