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立格实验学校迎二十大维稳工作

[日期:2022-10-06] 作者:安全处 次浏览 [字体: ]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要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与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

长:高志文     副组长:王伟  田志明 罗晓章 刘尧树 杨红

    员:邓光伟、王敏蓉、周宗友、文传福、田志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职责:领导、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及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应急事故的需要,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

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信息工作小组

 长: 刘尧树

    组 员:胡丹

 2、现场处置工作组

     长:值周行政领导

  员:值周教师、班主任、值班人员、各年级组长

 3、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王伟     

    成员:黄静  

五、应急处置反应

六、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办公室值班制度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职在岗,学校校长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制度。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在每天上午10点,下午6点向教育局安全科报告学校的安全或维稳情况,做到一日一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必须第一时间报到县教育局办公室。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处理步骤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言论,利用网络腐蚀教师的思想。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2)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园周边及校园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做好消防、校车管理、食品卫生、学校从业人员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入校园进行捣乱破坏活动,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2、启动预案

  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2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并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教育局值班电话:85830263  85832069  85822018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如发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行政值周报告。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具体部署防范工作,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要亲临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3)发生事件时,启动该预案,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处室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好人员24小时值班,各有关处室的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县教育局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县教育局。

  5)报警电话:火警:119;报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肇事:122。学校办公室电话85733503;校门卫:85732017;棠湖派出所 :86139957

  6)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七、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八、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有关处室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处室的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九、本预案由学校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