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成都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八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 成果评奖暨四川省第二十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初评推荐的通知
[日期:2022-03-11] | 作者:教科室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通知,自愿申报,按照要求准备才料,于3月20日将所有材料交教科室练敏老师,电子文档发邮箱99635819@qq.com
各区(市)县教育学会,各直属单位(学校)、市管民办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推进教育改革与实践探索,结合《四川 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十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精 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成都市第十八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暨 四川省第二十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初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参评范围
(一)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间正式出版的教育学术专著(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 译篇、科普读物、论文集(指个人论文和多人论文集中的某单篇论文) 以及经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 文、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科研成果(以刊载时间为准), 均属评奖范围,且不受名额限制。未发表但已被县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 的调研报告,经区(市)县以上各级教育学会、科研部门组织结题鉴定 的课题成果,也可参评,此类成果各区(市)县不超过 5 项,直属学校 不超过 2 项。
(二)我市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 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论文类成果第一作者是我市作者才能申报参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 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普通教育的可以参评;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 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 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 间为准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
(三)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包括形 式是专著,但在前言或后记中注明是作教材用的);文学作品;新闻报 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 值的简单剪辑转抄资料书;工具书、译著和古籍整理;著作权有争议、 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已获成都市、局级或以上级别优秀成果奖的 研究成果。
二、成果申报
(一)申报初评机构:各区(市)县教育学会、各直属学校(单位)、 市管民办学校为初评机构。目前没有成立教育学会的,由区(市)县教 研室(教培中心、教科院)负责组织。申报人向所属初评机构申报评奖。
(二)申报数量
个人成果限报一项;联名的成果限报两项(包括自己的一项在内); 集体、单位署名的成果限报三项。多人合作成果填写主研人员不得超过 5 人,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人单方面申报则不予受理。
(三)材料要求
1. 填报《成都市第十八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 表》(附件 1,以下简称《评审表》),所在单位签章,一式三份(至少 一份原件,鲜章)。同时提交《评审表》和《成都市第十八届基础教育 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发送至初评单 位指定邮箱)。
2. 提交成果材料
(1)发表成果:原件 1 份(供初评单位审验,审验后即可退还); 复印件三份,包括期刊封面、 目录、版权页、正文。
(2)课题成果:盖章的结题鉴定书(或结题证书)原件 1 份(供 初评单位审验,审验后即可退还); 同时提交复印件三份,包括成果报 告(研究报告、总结报告)和盖章的结题鉴定书(或结题证书)。
(3)未发表被采纳的调研报告:采纳意见(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 采纳,签字签章)原件 1 份(供初评单位审验,审验后即可退还); 同 时提交复印件三份,包括调研报告和采纳意见(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 纳,签字签章)。
(4)专著,提供原件 3 本(套)。
(四)报送办法
1. 申报者按照上述材料要求报送各初评单位。
2. 各初评机构对收到的申报成果进行参评资格及成果原件进行审 查和审验,并根据分配指标进行初评推荐,在获得推荐的成果申报表上 签署意见,签章;填写《成都市第十八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
报推荐汇总表》(附件 2),签章。
3. 初评机构按照推荐汇总表的序号整理好所有推荐成果的评审表 电子版及成果材料复印件。评审表电子版按照汇总表序号进行编号,各
申报评审表的文件名命名为“序号+XXX 学校(或单位名称或第一作者姓名)+成果名称”。连同汇总表打包发送至 785883932@qq.com. 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XXX 区(市)县(或单位、学校)+第十八届科研成 果评奖”。同时,将整理好的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一 份)打包快递或送至成都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快递收货地址:成都市金 牛区黄忠小区同兴路 2 号 A 栋 736。联系人:杨玲,电话:13982184181
(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 年 3 月 25 日。电子版及成果原件 均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为无效申报。
三、市级评审及结果应用
成都市教育学会组建本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并在学会 秘书处设立办公室;以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为基础,聘请知名资深的教育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审。
(一)资格审查。根据评奖的有关要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与学术 委员会共同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家组评审。根据申报成果类别组织分组评审,专家组确定 建议评审等级。
(三)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 定成果最终获奖等级。
(四)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实名异议。公示期满后发文公布获奖名 单,颁发获奖证书。
(五)作为四川省第二十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初评单位, 我会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荐部分优秀成果参加四川省第二十次优秀 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获推荐的成果将另行通知)。
四、评奖纪律
申报成果作者必须按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凡发现参评成果或 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评委会将取消参评资格,撤消奖励, 追回证书;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四年内不准申报参评。
参加评审的人员,要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准 确掌握评奖标准,保证评审质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和评奖 纪律,若有徇私舞弊、泄露评审情况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加该项 评奖工作的资格。
联系人:刘显平(19950370152)杨玲(13982184181)
附件:
1.《成都市第十八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成都市第十八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荐汇总表》
成都市教育学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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