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段教师在线学习研修的通知
[日期:2022-02-18] | 作者:教科室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各义务段学校:
按《成都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义务教育教师开展在线学习研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全区义务教育段各学科教师、各小学校级领导。
二、研学时间
2022年2月14日-4月30日
三、其他事项
(一)教师组织。各学校动员义务教育段教师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主选学,利用基于“钉钉”搭建的培训研修管理支撑系统,跟踪、统计和汇总学习情况,跟进各教师完成学习情况。
(二)学习要求。义务教育段学科教师可自主选学有关课程内容,各小学校级领导需完成治校案例的必修学习。对学满5学时的教师(校长)提供电子学时证书。
(三)优秀学员评选。根据平台提供的学时记录、在线反馈及心得提交等情况,将按照10-1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
(四)学时认定。学习结束后,由省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统一学时认定和优秀学员证书的打印。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2月17日
附件1.市教育局转发省厅义务教育教师在线研修通知
附件2.2022年四川省义务教育教师在线研修操作指南/upload/202202/18/202202181612449290.pdf
/upload/202202/18/2022021816130853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