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之补充意见(修改试行)

[日期:2014-11-10] 作者:行政办 次浏览 [字体: ]
 

清理中高(五、六、七级)、中一(八、九、十级)、中二(十一、十二级)空缺岗位,按照《双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开展竞聘上岗工作是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这项工作也就是教师们常说的职称工资挂钩,以后每年开展一次。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双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双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此补充意见。

一、适用范围:人事档案关系在双流中学或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空缺岗位数量的确定:

双流中学实验学校空缺岗位数量确定表

   

                 称

        数

            量

   项

     目

中高

中一

中二(中三)

十一

十二

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数

校内控制比例及岗位空缺数

20%

40%

50%

30%

50%

50%

50%

50%

县文件控制的岗位空缺数量

  说明:

1  校内岗位空缺数/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数  = 校内控制比例

2、若县文件控制的岗位空缺数大于校内控制的岗位空缺数,则按县文件控制的岗位空缺数确定;反之则按校内控制的岗位空缺数确定。

三、空缺岗位的竞聘条件:

1、定性条件:与《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同,(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2)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3)具有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具有适应教育教学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中高、中一、初级教师任职条件,取得与岗位等级相对应的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2、定量条件:与《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同:

五级岗位:Δ在六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Δ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语数外12/周,其他14/周,含活动课、选修课);Δ当年所担任的教育教学、科研、安全等工作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特殊情况由行政会研究)。

六级岗位:Δ在七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Δ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语数外12/周,其他14/周,含活动课、选修课);Δ当年所担任的教育教学、科研、安全等工作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特殊情况由行政会研究)。

七级岗位:Δ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语数外12/周,其他14/周,含活动课、选修课);Δ当年所担任的教育教学、科研、安全等工作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特殊情况由行政会研究)。

八级岗位:Δ在九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Δ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语数外12/周,其他14/周,含活动课、选修课);Δ当年所担任的教育教学、科研、安全等工作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特殊情况由行政会研究)。

九级岗位:Δ在十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Δ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语数外12/周,其他14/周,含活动课、选修课);Δ当年所担任的教育教学、科研、安全等工作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特殊情况由行政会研究)。

十级岗位:Δ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语数外12/周,其他14/周,含活动课、选修课);Δ当年所担任的教育教学、科研、安全等工作经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特殊情况由行政会研究)。

十一级岗位:Δ12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Δ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语数外12/周,其他14/周,含活动课、选修课);Δ当年所担任的教育教学、科研、安全等工作经学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特殊情况由行政会研究)。

3、否决条件:与《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同:(1)当年任教班级学科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差值呈明显下滑趋势者(特殊情况交行政会研究);(2)当年因工作失误受到学校公开点名批评者;(3)长期请事病假(正常产假除外)者不能聘为五、六级岗位;(4)长期从事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五级岗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上报行政会讨论决定后可以聘到六级岗位。

四、竞聘空缺岗位的推荐原则:

1.基本保持与《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推荐原则一致,即先看任职年限、校龄与教龄之和,列前者优先;

2.若任职年限、校龄与教龄之和相同,则按下列项目评分,得分高者优先。

双流中学实验学校任课教师竞聘空缺岗位评分表

项目

职务

校龄

荣誉称号

赛课获奖

教学质量

年级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班主任

国家

国家

班级平均分大于类平均分

班级平均分小于类平均分

权重

5

3

2

1/

5

4

3

2

1

5

4

3

2

1

3

2

说明

不累计计算,以最高为准。

高中部折半计算

由各级党政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以最高为准,不累计计算。

由各级党政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科所、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举办,以最高项为准。

以上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备注

行政干部、教辅人员等特殊情况的计分标准由行政会研究决定后,参照执行。

加分项目:1、双流县中考状元所在班级班主任加5分,中考任课教师加2分,其他任课教师(包括其他学科课程和奥数培训、周六培优、实验班特色课程等)加1分;2、课改成果(专业论文、著作、课题、活动课、选修课)获省、市、县、校表彰分别加4321分,其中专业论文须在核心期刊发表,否则降级记分,著作须与学科教学有关,否则降级记分;3、班级管理获省、市、县、校表彰分别加4321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可以累计加分。

五、推荐程序:

1、行政办按照《双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本补充意见,清理、确定校内控制的岗位空缺数量和县文件控制的岗位空缺数量,清理结果报送学校行政会批准后在校园网上公示。

2、个人到行政办申请,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印证材料。

3、行政办审查印证材料,并根据本补充意见排序、打分,进而确定空缺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名单提交行政会研究决定后在校园网上公示。

4、根据县文件控制的岗位空缺数量分两条线(关系在双流中学、关系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批。

5、根据县教育局、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批的结果兑现工资待遇。

六、报批及工资待遇:

1、县文件控制的岗位空缺数量及其拟聘人员,要分两条线(关系在双流中学、关系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批,这部分聘用人员确定的原则:根据本补充意见排序、打分,列前者优先。县级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按照文件批复的时间、标准享受新的工资待遇。

2、除去县文件控制的岗位空缺数量及其聘用人员外,还余下一部分校内控制的岗位空缺数量及其聘用人员,这部分人员与上述县级审批的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但是不能报送县级部门审批。

上一条:没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