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 双流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
[日期:2021-03-18] | 作者:招生办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一、政策有哪些重大变化?
答:“四变四不变”。“坚持四不变”,一是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变;二是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的体制不变;三是坚持公民同招、公民同权的要求不变;四是坚持公办保底、民办选择的导向不变。“实现四转变”,一是从覆盖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转变。二是从关注适龄儿童个体向关注家庭多子女转变。三是从广泛政策宣传向精准宣传转变。四是从强调双方权责向界定五方权责转变。
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以捆绑摇号吗?
答: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即以其中一个子女的报名流水号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成都市双集体户、单集体户人员子女可否在成都市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双流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是否只能二选一?
答:符合条件的双流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在此基础上,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学生家长应于6月28—29日在网上系统中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被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学生家长应于7月13—14日在网上系统中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
五、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参加小学报名吗?
答:适龄儿童在双流入学报名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
六、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公办学位如何保障?
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七、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的、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故未能按时登记的户籍适龄儿童,是否会被统筹安排学位?
答: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故未能按时登记的户籍适龄儿童的公办学位由各镇(街道)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已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双流区公办学位安排。
八、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填报几所民办学校?
答: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九、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答: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学生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应于6月10—11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十、港澳台或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可否在双流区申请就学?
答:在本区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 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也可自愿选择填报民办学校。
十一、小升初信息采集有哪些要求?
答:1.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并按学生户籍统一提交给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升学。
2.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户口簿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成都市随迁子女条件,且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十二、哪些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答:1.成都市户籍学生,可填报户籍所在区(市)县的民办学校,也可填报面向其户籍地招生的其他民办学校。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填报居住证(地)所在地的民办学校,也可填报面向其居住证(地)所在地招生的其他民办学校。
3.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照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面向成都市外招生的民办学校报名。
十三、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是怎么样的?
答: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
转载自双流教育
20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