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办法
[日期:2020-05-13] | 作者:行政办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办法
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17﹞23号)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房发﹝2017﹞101号)精神,为确保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一)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二、职责分工
(一)区人社局牵头负责人才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负责我区人才安居信息平台人才认定账号管理、申请资料初审、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认定结果跟踪、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以及其它协调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科经局、区科协、区社科联、区教育局、区文旅广新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按市人才办下发的《成都市人才公寓适用对象分类认定审核部门及认定依据》,负责认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D类人才资格。
(三)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认定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区人社局收到人才申请信息后,对基本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齐全的按要求进行说明并退回申请人;资料齐全的,按《成都市人才公寓适用对象分类认定审核部门及认定依据》进行分类,通过党政内网将相关资料分发至人才资格认定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个工作日)
(二)各责任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认定,填写《双流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人社局。(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区人社局对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核。(完成时限:2个工作日)
(四)区人社局根据审核认定情况完成人才安居信息平台上的人才资格认定工作。(完成时限:2个工作日)
(五)对申请人类别为“相当于”《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人才的,由区人社局牵头,召集组织、科经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后,认定人才资格。(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其它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本办法开展工作。
(二)对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等事项,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房发﹝2017﹞101号)为准。
附件:1.《成都市人才公寓适用对象分类认定审核部
门及认定依据》
2.《双流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表》
3.《双流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流程图》
4.《双流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人员
信息表》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
成都市人才公寓适用对象分类认定审核部门及认定依据
分类目录 |
审核部门 |
证明材料形式 |
发证或颁奖单位 |
|
A类 |
诺贝尔奖 |
区委组织部 |
证书 |
瑞典皇家科学院、皇家卡罗林医学研究院 |
图灵奖 |
证书 |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
||
菲尔兹奖 |
证书 |
国际数学联盟 |
||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
区科经局 |
获奖证书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
|
中国科学院院士 |
区科协 |
通知或证书 |
中国科学院 |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中国工程院 |
|||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
区社科联 |
任命书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
区人社局 |
通知 |
人社部 |
|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
区部门联审 |
|||
B类 |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区人社局 |
证书 |
原国家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
区科协 |
证书 |
中组部、人社部、中国科协 |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
区人社局 |
证书 |
国务院 |
|
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 |
区人社局 |
通知 |
人社部 |
|
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
区委组织部 |
证书 |
中组部 |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区人社局 |
证书 |
原国家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 |
区教育局 |
“长江学者”证书或教育部相关通知文件 |
教育部 |
|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
区科经局 |
批准通知书和计划任务书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人) |
区科经局 |
获奖证书和国务院奖励决定 |
国务院 |
|
分类目录 |
审核部门 |
证明材料形式 |
发证或颁奖单位 |
|
B类 |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
区科经局 |
证书 |
原国家轻工部、国家轻工总会、工信部、或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
区文旅广新局 |
文化部公布文件 |
文化部 |
|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
区人社局 |
奖章、证书 |
人社部 |
|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
区科经局 |
获奖证书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
区部门联审 |
|||
C类 |
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
区科协 |
证书 |
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科协 |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区人社局 |
证书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
省“千人计划”人选 |
区委组织部 |
特聘专家证书 |
四川省委组织部 |
|
“成都人才计划”人选 |
区委组织部 |
特聘专家证书 |
成都市委组织部 |
|
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
区人社局 |
证书 |
四川省人民政府或成都市人民政府 |
|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
区科经局 |
获奖证书和国务院奖励决定 |
国务院 |
|
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第一完成人 |
区科经局 |
获奖证书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奖励决定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第一完成人 |
区社科联 |
获奖证书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奖励决定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
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
区人社局 |
证书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
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
区科经局 |
证书 |
原四川省轻工厅、四川省经信委、或四川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
分类目录 |
审核部门 |
证明材料形式 |
发证或颁奖单位 |
|
C类 |
全国技术能手 |
区人社局 |
证书、奖章 |
人社部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
区人社局 |
证书 |
人社部 |
|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
区文旅广新局 |
四川省文化厅公布文件 |
四川省文化厅 |
|
“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获得者 |
区委组织部 |
证书 |
成都市委组织部 |
|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
区部门联审 |
|||
D类 |
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
区人社局 |
证书 |
人社部 |
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区教育局 |
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相关高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
|
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
区人社局 |
证书 |
四川省人社厅或成都市人社局 |
|
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
区科经局 |
证书 |
原成都市轻工局、成都市经信委或成都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
|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区人社局 |
证书 |
人社部 |
|
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
区民政局 |
证书 |
人社部、民政部 |
|
其他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才 |
区部门联审 |
附件2
双流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表
单位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联系电话 |
|
|||||
单位地址 |
|
|||||||
申请人员信息 |
||||||||
关 系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 历 |
职 称 |
所属人才类型 |
||
申请人 |
|
|
|
|
|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B类:国家领军人才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 □D类:其他高级人才 □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
||
申请安居类型 |
□人才公寓 □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 |
|||||||
审核认定部门意见(部门联审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社保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劳动监察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人社局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双 附件4 双流区人才安居工程人才资格认定工作人员信息表 |
||||||
部 门 |
分管领导 |
审核人员 |
||||
姓 名 |
职 务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QQ号码 |
|
组织部 |
李 吉 |
副部长 |
张鸿俊 |
人才科科长 |
18628109400 |
313413967 |
人社局 |
王 瑜 |
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
胡 浩 |
人才服务科副科长 |
85811323 |
82111637 |
科经局 |
肖力芥 |
副局长 |
胡学燕 |
工作人员 |
85830918 |
4830204 |
科 协 |
陈 斌 |
工作人员 |
13689013135 |
544428739 |
||
文旅广新局 |
向 明 |
机关党委书记 |
樊朝刚 |
机关党委副书记 |
13980559085 |
272150505 |
民政局 |
唐 超 |
副局长 |
曾洁瑶 |
工作人员 |
85811578 |
380053169 |
教育局 |
王金萍 |
副局长 |
周开金 |
工作人员 |
85815159 |
1035758053 |
社科联 |
吴红凌 |
副主席 |
吴红凌 |
副主席 |
13981804147 |
2352699743 |
关于人才公寓申请的几点说明:
1. 基本条件:(1)大成都没有住房 (2)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现在人才公寓有哪些,房管局在做方案,除了芯谷人才公寓以外,还有一些新楼盘可能有一定比例人才公寓,方式租、售、先租后售都可以,现在这只是前期申请;
3. 符合条件需准备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与单位一致),法人证书,申请表,单位盖章,这些资料要备电子照片和原件到人社局初审。
4. 初审地点:人社局人才服务科 联系电话:8581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