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中学实验学校2014学年度评优选先工作方案

[日期:2014-03-03] 作者:德育处 次浏览 [字体: ]

双流中学实验学校2014学年度评优选先工作方案

各年级各班:   

按照市县教育局《关于评选2014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双教函〔2013〕207号)文件精神,决定推荐和评选2014年度市级、县级“三好”学生、“四好少年”、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学生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组    长:高志文

成    员:张润林 王伟 邓光伟 周宗友 文传福刘尧树 杨红

黄世忠 田志明 叶平 王俊 孙久木 蒲永贵 黄智全 

    家长代表:廖红梅  周淼  蔡平

    学生代表: 张宇轩(9.7) 廖新锐(8.10)  蔡枝承(7.7)

二、双流中学实验学校评优选先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或个人的评选条件:

1、县级先进班集体或个人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个人。

2、市级先进班集体或个人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或个人。

3、前两学期的班务考核总分排名进入年级前1/2,再参考本班各科成绩平均分之和排名是否进入年级前1/2。如果班务考核总分进入年级前3名,而成绩平均分之和排名没有进入年级前1/2,由行政会研究决定。如果名额不够,则依次顺延。

4、按照特色班(含英语、数学、科创、文艺)和标准班两大板进行评选。

5、前两学期中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县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三好学生。

2、市级三好学生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

3、前两学期期末成绩总评必须达到85分以上(百分制),且应名列年级前100名以内。

4、前两学期中没有违纪行为。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获得过校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

3、前两学期中没有违纪行为。

注:7年级只计算第一学期的班务和成绩。       

三、评优选先时间安排

1、2月17日成立学校评优选先工作领导小组。

2、2月24日——2月28日各年级初选。

3、3月2日截止,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张榜公示三天。

4、3月6日填报登记表,3月12日上报教育局。

四、名额分配

本学年度我校共有市县各类名额57名,具体如下:市三好1名,市优干1名,县三好32名,县四好少年1名,县优干16名,县先进班集体6名。经学校研究讨论,现将我校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2014届:市三好1名,市优干1名,县三好16名,县优干8名,县先进班集体3个,校先进班集体6个。

2015届:县三好16名,县优干6名,县先进班集体3个,校三好11名,校优干11名,校先进班集体8个。

2016届:县四好少年1名,校三好22名,校优干22名,校先进班集体11个。

  双流中学实验学校

  201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