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双流县教育局关于教师节期间进一步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9-10] 作者:行政办 次浏览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4年教师节即将来临,为深化正风肃纪,强化教育行风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要求,现就加强教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全县各学校以节日为名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进行娱乐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二、严禁全县各学校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组织教职工到经营性酒店、饭店进行公款消费。
  三、严禁节日期间以培训名义安排教师外出公款旅游。

四、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五、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六、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七、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八、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各学校、单位要加强管理,坚决摒弃观望心态,打消侥幸心理,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局纪检组将严格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

双流县教育局

                                   2014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