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22] | 作者:教科室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 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现将2019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发挥教育科研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成都教育改革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重点围绕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前沿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为“优教成都”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理论支撑, 贡献实践样本和典型案例。
二、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教育文化培训机构等)、教研培机构、教育技术管理机构(电教馆)、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集体组织(包括学会、协会、专委会、年级组、教研组、社团等) 以及个人,均可按规定申报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其中:
(一)名师专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成都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专家称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其他专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包括中学高级教师、副教授、高级讲师)职称,或者由1名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主研人员的前五名(含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1个课题。课题申请人、负责人、第一主研应是同一人。
(三)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提供咨询意见、保障物质条件或进行其他辅助工作者不得作为主研人员。
(四)课题负责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1.作为负责人承担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2.承担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后因弄虚作假、未按计划开展研究等原因被取消,未满两年。
三、申报名额
(一)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其中:各区
(市)县8项,市直属单位及市属高校3项,直属(直管)学校1-3项(如课题负责人已有在研市级课题未结题,则本年度暂停申报)。
(二)专项课题不受名额限制。
四、申报办法
(一)推荐程序
课题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一式三份)(见附件2)、《2019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3)。
各区(市)县、直属(直管)单位(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后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报送成都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由区(市)县统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成都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马棚街1号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所科研室;电子材料先报送至双流研培中心理论室2381199454@qq.com。
五、评审办法
(一)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采用网上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名师专项课题不需答辩外,其余课题均需参加答辩,答辩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本年度重点课题20项以内、一般课题70项以内、专项课题(除名师课题) 50项以内,报市教育局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易恩13658093028 雷婕15680983769
附件:1.2019年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2.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2019 年度成都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