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作出部署
[日期:2014-09-03] | 作者:曹莹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即将报到。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出了《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发现问题的不予学籍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通知》强调,严禁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已经注册学籍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学籍,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应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学生无法按时、准确查询学籍信息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通知》提示,教育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届时对学生本人开放新生学籍信息网上查询。未在规定时间查询到学籍信息的新生,国家不予承认。
来源:中国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