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日志和作业量公示扣分规定
[日期:2018-03-16] | 作者:教务处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1.课堂日志:
填写(满分2分):某天“课外作业量及作业时间”没填写扣0.5分,没填写完整扣0.2分;某天其它项目没填完整扣0.2—0.5分;扣完为止。
交取(满分2分):没按时上交或取走,迟到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2.作业量公示(满分4分):
某天作业量没公示扣0.5分,某天作业时间公示不完整或超标扣0.2分;某天公示时间没有更新扣0.2分;扣完为止。
注:从本学期第4周开始实施
教务处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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