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双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含学科研培活动)使用“双流区教师培训智能云平台”的通知

[日期:2017-09-13] 作者:教科室 次浏览 [字体: ]

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培训(含学科研培活动)的管理工作,实施教师培训精细化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我区教师培训(含学科研培活动)将使用“双流区教师培训智能云平台”,该平台与“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无缝对接数据,实现教师信息统一,培训数据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现将《双流区教师培训智能云平台学员操作手册》(见附件)下发给各学校,请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操作,并绑定帐号,只有绑定了帐号,教师在参加培训时才能顺利使用。(该帐号指教师在“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的学习帐号,若不清楚帐号,请与学校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员联系。)

 

附件:双流区教师培训智能云平台学员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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