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双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4-11-18] 作者:教科室 次浏览 [字体: ]
 

双流县教育局文件

双教函〔201423


双流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公办学校、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名优教师、名校长管理,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县委19日专题会和115日常委会研究同意进一步提高全县名优教师、名校长津贴标准(详见附件1),并强化对全县名优教师、名校长考核评价。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请各学校(单位)认真组织教师进行学习,结合学校(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名优教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名优教师的管理考核,让各级各类名优教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主动担当发展重任,引领全县教师爱岗敬业,潜心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1.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津贴标准

2.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双流县教育局

2014226

附件1

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津贴标准

名优教师、名校长类别

原津贴标准

(元/.人)

现津贴标准

(元/.人)

全国优秀教师

600

2000

四川省特级教师

600

2000

四川省优秀教师

400

1200

四川省优秀校长

1200

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1200

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600

2000

成都市特级教师

600

1500

成都市特级校长

1500

成都市学科带头人

400

1200

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限40岁以下)

200

800

成都市优秀校长

200

800

成都市优秀教师

200

800

成都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200

800

双流县学科带头人(限最新一届)

100

400

双流县优秀青年教师(限40岁以下的丘区教师)

200

300

备注:县外引进的优秀教师按照对应名称、对应级别、对应时间给予相应津贴,其中市级为地级市。有多项荣誉称号的,按最高荣誉称号及津贴标准执行。

附件2

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名优教师、名校长的管理,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全县教师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双流教育高位求进领先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师德为先、注重实绩、促进发展。

二、考核对象

(一)国家级

在编在职的全国优秀教师。

(二)省级

在编在职的四川省特级教师、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优秀校长、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市级

在编在职的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成都市特级教师、成都市特级校长、成都市学科带头人、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限40岁以下教师)、成都市优秀校长、成都市优秀教师、成都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县级

在编在职的双流县学科带头人(限最新一届)、双流县在丘区学校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限40岁以下教师)。

县外引进的优秀教师按照相对应名称、对应级别(其中市级为地级市)、对应时间的荣誉称号列入考核范围。

三、组织机构

成立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  伟(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钟  (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党委书记)

王金萍(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邓    周晓兰  王建中  高远荣  廖冬梅

周向海  邱刚田  江光智  赵剑云  骆勤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研培中心教师发展室,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赵剑云同志担任;考核结果运用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具体落实。

各学校(单位)要相应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名优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名优教师考核评价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师德素养

名优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奉献,为人师表,团结同事,关心集体,得到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充分认可。

名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和师德规范,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模范履行校长职责,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在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在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中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自主发展

名优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进修培训,完成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主动加强理论学习,深入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系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努力成为学者型、研究型的名师。

名校长要带头主动提升学历,认真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统一组织的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主动研读有关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书籍,加强反思总结,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理论素养;积极参加县级及以上的校长培训班、研修班,学以致用,不断更新教育管理理念,努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三)工作实绩

名优教师要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勇于承担薄弱班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任教班级教学质量在同层次班级中处于中上水平或有明显提升,所教学生学习兴趣浓厚,学习有困难学生转化效果显著;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指导尖子生、特长生方面成绩显著;根据本学科特点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成效显著,辅导学生参加本学科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赛课、说课活动或参与学术活动交流成功经验;认真总结和提炼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撰写较高水平的专题论文、教学案例、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并积极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或参与评奖;积极参加教育科研,主动承担科研课题。

名校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拥有先进办学理念,学校办学规范,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获得较好等级,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在全县同类学校中起到示范作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主持或参与有关学校管理的科研课题,认真撰写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方面的专题论文、调研报告等,并积极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或参与评奖;及时总结学校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在学术活动中进行交流。

(四)示范引领

名优教师要带头起好示范作用,积极承担高质量的国家、省、市、县、校级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学术讲座;积极承担学校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工作;积极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多进课堂听课、评课,带领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县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学论文、教学案例和教学反思等,引导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或研培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任务。

名校长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民主管理学校,突显办学特色,加强教育教学指导,总结成功管理经验,向县域内学校进行推广;结对农村薄弱学校作为定点联系学校,对定点联系学校给予全方位、实质性的帮助和指导;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

五、考核程序

1.名优教师、名校长本人对照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自查,填写《双流县名优教师考核评分细则》或《双流县名校长考核评分细则》,撰写年度履职报告,并准备相应的印证材料。

2.各学校(单位)对本单位名优教师进行考核,并严格审核名优教师准备的印证材料,确保所有印证材料的真实性。

3.各学校(单位)对名优教师的履职情况和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资料审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名优教师、名校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请县教育局党组审议批准。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 90分以下70分及以上为合格, 70分以下60分及以上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教育思想不端正,滥发教学辅导资料,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经查实受通报处理的;

2)热衷“第二职业”,做有偿家教,经查实受通报处理的;

3)品行不良,有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等行为,经查实受通报处理的;

4)受到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 2014年开始,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名优教师、名校长在全县系统内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名优教师、名校长,按照《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津贴标准》发放当年的名优秀教师、名校长津贴,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名优教师、名校长发放当年60%的名优教师、名校长津贴;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名优教师、名校长不发放当年的名优教师、名校长津贴;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名优教师、名校长不发放当年的名优教师、名校长津贴。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评选上一级名优教师、名校长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1.本办法由双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双流县名优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学校:                                     填表时间:               

教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名优教师类别:                职称:             任教学科及班级:

A级指标

B      指标

考核内容及分值

自评得分

学校

考核

考核组考核

 A1 师德素养(20分)

B1思想道德(10分)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无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现象。(10分)

B2职业道德(10分)

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关心集体,团结同事,责任心强,直面问题不推诿,敢挑重担。(5分)

爱生如子,以生为本,师生关系融洽,无任何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深受师生、家长好评。(5分)

 A2 自主发展(20分)

B3进修培训(10分)

积极参加学历进修,达到学历提升要求的得2分,未达要求不得分;达到提升学历要求的继续提升学历的得1分;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范性继续教育学时(72学时/年),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级统一组织的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的得4分,若未完成不得分。(7分)

主动参加校本培训和县级及以上的各种业务培训班、研修班,学以致用,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3分)

B4交流研讨(5分)

参加国家、省、市、县级教研活动或学术活动,分别得5432分。(5分)

B5理论学习(5分)

加强理论修养,每年研读教育理论书籍1本以上,有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研究性文章。(5分)

 A3 工作实绩(30分)

B6教学任务(5分)

达到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担任学科教学工作,课时数每周达到6节以上,担任学校中层干部的名优教师课时数每周达到3节以上。(5分)

B7教学质量(5分)

重视素质教育,所教学生学习兴趣浓厚,教学效果显著,所任教班级教学质量在同层次班级中处于中上水平或有明显提升。(5分)

B8特色教育(5分)

根据本学科特点,积极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指导尖子生、特长生参加本学科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绩,荣获国家、省、市、县级指导奖,分别得5432分。(5分)

B9业务获奖(5分)

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各类赛课、说课并获奖或参加学术交流发言获得一致好评,分别得5432分。(5分)

B10论文论著(5分)

认真总结和提炼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撰写论文论著,省级及以上名优教师每年至少有1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省级及以上的专业刊物发表或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获奖,市级名优教师每年至少有1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学术会议上交流,县级名优教师每年至少有1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县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或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县级学术会议上交流。(5分)

B11课题研究(5分)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省级及以上名优教师每三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市级名优教师每两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个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获奖,县级名优教师每两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个县级或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获奖。(5分)

 A4 示范引领(30分)

B12教学示范(5分)

主动承担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等),省级及以上名优教师每学年承担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等)1次以上,市、县级名优教师每学年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等)1次以上。(5分)

B13教学管理(5分)

积极承担学校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工作,每学年10次以上,每次得0.5分。(5分)

B14交流指导(5分)

每学期在校内外听、评课30节以上得3分;在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或帮扶学校开展的教研活动中对上课对象评课指导达3次以上得1分,6次以上得2分,有专门的评课记录。(5分)

B15培训任务(5分)

主动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或研培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任务,进行专题讲座,市级及以上名优教师每学年承担县级及以上培训任务不低于4学时,县级名优教师每学年承担学校校本培训任务不低于2次。(5分)

B16培养青年教师(10分)

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省级及以上名优教师每三年至少培养3名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市级名优教师每三年至少培养2名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县级名优教师每三年至少培养1名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根据实际制定完整的培养指导方案,有详细过程记录;每学年听青年教师10节课以上,且有评课指导记录;青年教师听指导教师10节课以上,且有听课记录;培养的青年教师进步明显,成效显著。(10分)

合计

学校负责人签字:                                     

考核结果:

考核组组长签字:                                     

双流县名校长考核评分细则

学校:                                         填表时间:               

校长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名校长类别:               评定时间:           任校长年限:

A级指标

B

指标

考核内容及分值

自评得分

考核组考核

 A1 师德素养(20分)

B1思想道德(10分)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和师德规范,无任何违反师德师风现象。(5分)

遵纪守法,依法治校,廉洁奉公,关心教职工,在教师、学生及家长中深受好评。(5分)

B2职业道德(10分)

服从上级组织工作安排,模范履行校长职责,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一丝不苟,以身作则,敢于担当。(5分)

重视素质教育,爱生如子,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在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5分)

 A2 自主发展(20分)

B3进修培训(15分)

积极参加学历进修,达到学历提升要求。(5分)

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级统一组织的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5分)

积极参加校长任职培训班、提高培训班、研修培训班,学以致用,不断更新教育管理理念,提升学校管理水平。(5分)

B4理论学习(5分)

加强理论修养,每年研读教育管理理论书籍3本以上,有1.2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5000字以上的研究性文章。(5分)

 A3 工作实绩(20分)

B5学校荣誉(5分)

办学有特色,学校当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或学校管理经验当年在县级及以上介绍推广,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获得一等奖及以上。(5分)

B6个人荣誉(5分)

学校管理成效显著,个人年度考核获得称职及以上或个人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5分)

B7论文论著(5分)

认真总结和提炼学校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撰写论文论著,省级及以上名校长每年至少有1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省级及以上的专业刊物发表或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获奖,市级名校长每年至少有1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学术会议上交流,县级名校长每年至少有1篇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县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或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县级学术会议上交流。(5分)

B8课题研究(5分)

积极参加教育管理研究,省级及以上名校长每三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教育管理科研课题的研究,市级名校长每两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个县级以上教育管理科研课题的研究并获奖,县级名校长每两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个县级或校级教育管理科研课题的研究并获奖。(5分)

 A4 示范引领(40分)

B9民主管理(5分)

学校管理规范,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作用,推行校务公开,行政决策透明度高。(5分)

B10学校特色(5分)

学校形成有个性的办学经验与特色,在全县范围有较高的认可度。(5分)

B11教学指导(10分)

每年召开教育教学专题会议不少于10次,深入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指导教学工作不少于15次。(5分)

每年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60节(职高校长不少于40节),并与教师及时沟通交流。(5分)

B12专题讲座(5分)

每年作县级及以上专题报告不少于1次或镇(街道)级专题报告不少于2次。(5分)

B13学校帮扶(10分)

结对帮扶1所薄弱学校,且有完整的帮扶计划、总结及过程材料,每学年到帮扶学校指导不少于2次,结对帮扶学校办学成效得到较大提升。(10分)

B14校长指导(5分)

结对指导2位后备干部,且有完整的结对培养方案,双方有详细的活动记录过程,结对帮扶的后备干部能力有明显提升。(5分)

合计

考核结果:

考核组组长签字: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226日印发

 

附件:双流县名校长考核评分细则.doc

             2014年度双流县名优教师(名校长)考核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