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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明之举,拒绝高空抛物!

[日期:2024-05-31] 作者:安全处 次浏览 [字体: ]

5月18日,南京六合一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有三名小孩子在小区楼顶向楼下抛扔物品塑料盘。

高空抛物既是不文明行为,也是违法犯罪行为。一些看似平常的东西,从高空随手一扔,就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给他人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而且关于高空抛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给出了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各位同学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以及肇事者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习惯,拒绝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