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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教学领域与教学研究》——音乐组第14周教研会

[日期:2025-06-03] 作者:音乐组 次浏览 [字体: ]

2025512日星期音乐组在办公进行了本学期第14周教研会,本期的教研活动主题是——小学音乐教学领域与教学研究》。

新《标准》规定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教学包括四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这与 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所设定的音乐教学领域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将原来的“感受与鉴赏”改为了“感受与欣赏”,其目的是为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的“感受与欣赏”与高中教育阶段的“音乐鉴赏”之间的层次性和衔接性。

虽然小学音乐教学与初中音乐教学的教学领域是相同的,但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标准上有较大的区别。本章将以新《标准》为依据,对小学音乐教学的四个领域分别进行研究,并针对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出一些方法和建议。需要强调的是,这四个教学领域在实际教学中,常常是相互渗透,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在进行音乐教学设计时,应多考虑如何将它们进行优化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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