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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之案”走向”学之案“——“教学评一致性”课题组研讨会

[日期:2023-12-21] 作者:教学评课题组 项怡瑄 次浏览 [字体: ]

        随着新课标新教材的实施推进,如何让学科核心素养落地成为我们面临的最大的挑战。针对这一问题,教学评一致性课题组所有成员一起深入学习双流区印发的“教学评一致性”资料(三),项怡瑄老师进行了学习分享。

一、基于“知识点+课时”的教学设计难以助力素养目标的有效达成

        当下,教师每天在设计与使用的教案,其设计单位是课时,价值取向是“双基”的掌握,关注的是一个个“知识点”,知识碎片化问题突出。然而,学科核心素养关涉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个方面,是借由知识、经历、体验、实践等所获得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价值取向是观念、品格和能力。实现素养目标需要结构化的知识,因此,教学设计必须提高站位,从“课时”走向“单元”,以实现对知识的有效整合。
二、从“教过”到“学会”,教学设计必须站在“学”的立场进行变革

         知识是学会的,不是教会的。传统教案却只是站在“教”的角度说明教师自己要做什么,而不是让学生做什么,导致教学经常出现“你教过,我没学会”的尴尬。指向核心素养的学习不只是积累知识,更是建构经验,融能力、品格和观念为一体,这就决定了教学设计必须坚持学为中心,体现学生立场。

三、落实素养目标需要“教-学-评”一致的教学实施与评价技术
        素养时代的课堂教学关键就是落实素养目标。然而,素养不是凭借知识传授和“刷题”就能形成的,它需要素养本位的单元设计、真实情境的深度学习、问题解决的进阶检测以及不断地反思与感悟等提供助力。其核心技术除了专业的方案设计,还有专业的方案实施以及对实施结果的专业评价。显然,传统课堂中单一的“教”即“说”、“学”即“听”的“听讲”模式不能助力素养目标的有效达成。素养时代的课堂教学需要突破传统的实施与评价圭臬,寻求“教-学-评”的一致。
        “单元学历案”的实践,改变了传统教案的设计单位和结构,从“课时”走向了“单元”,使“教之案”转向了“学之案”,因而实现了教学方案“形”与“质”的重构,有效连通了核心素养与教学实施之间的断层。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体会到,唯有建构以学为中心、聚焦学习者“何以学会”的学习经历的完整过程设计,贯彻“教 -学-评”一致性,推动学习方式的转变,才能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从理想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