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成都市双流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02] | 作者:体育组 次浏览 | [字体:大 中 小] |
成都市双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文件
双招考委〔2025〕3号
成都市双流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5年成都市双流区高中阶段
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初中部、高完中初中部):
按照《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实 施方案》(成教办〔2019〕11 号)、《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 会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 校统一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委发〔2025〕 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保考生安全健康,稳妥有序组织开展中考体考工作,现将体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23日(周一至周六, 全天,如遇恶劣天气,时间顺延)
2.缓考时间:2025年5月7日(全天)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成都艺体中学
三、考试项目及评分方法
( 一 )统 一 考试
(1)包括四类项目
1. 第一类项目(自主选考三选一):足球运球绕标志杆; 排球对墙垫球;篮球行进间运球上篮。
2 . 第二类项目(自主选考二选 一):引体向上(男生)/ 斜身引体(女生);原地双手正面投掷实心球。
3.第三类项目(必考):立定跳远。
4.第四类项目(必考):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
生 ) 。
四类项目(每项满分均为100分)总得分除以8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得分即为统一考试成绩。
考试顺序:第一类项目—第二类项目—第三类项目—第 四类项目。
(2)统 一 考试评分方法
参照2025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评价标准
(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
包括《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测试两个部分。
1. 《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分值6分,其中七年级 2分,八年级2分,九年级2分。学生每学年两学期学科考 试的平均分按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 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计为 学年学科评价考核成绩(优秀2分,良好1.5分,及格1分, 不及格0.5分)。
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分值4分,其中七年 级1分,八年级1分,九年级2分。学校上报教育部学生体 质健康网的学生学年总得分按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 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 为不及格)计为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 八年级优秀1分,良好0.75分,及格0.5分,不及格0.25分; 九年级优秀2分,良好1.5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
四、缓考和免试
(一)免试学生
1.残疾考生
残疾考生可申请免考,考生应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考 生,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和统一考试免试项目分值按满分 计算;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考生,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和统一考试免试项目的分值按满分的80%计算。
2.身体伤病等考生
患有疾病或因身体伤病等原因不宜参加体考的考生,应 提供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向所在学校和招考部门申请 部分或全部项目免试。免试项目的分值按满分的70%计算。
(二)缓考学生
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或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 间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本人已考的所 有统一考试项目成绩作废,缓考时须重新进行所有项目的考 试)。补考时,身体仍未康复的,提供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 证明,可申请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项目免试。免试项目的分 值按满分的70%计算。
(三)缓考地点
四川省成都艺体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