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名士风流到忠厚持家:略论唐代的家教家风及其变化(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

[日期:2025-04-16] 作者:历史组 次浏览 [字体: ]

中国古人重视家庭,重视家庭的教育与传承。如果说先秦时期以儒家为代表的礼法文化逐渐在精英层面形成特定的礼教系统,那么,经历了汉武帝以“独尊儒术”的方式整合诸子百家之后,儒家文化逐渐成为主流政治文化。当时的所谓“家法”,其实特指儒家传承中的学术门派。东汉时代,儒家礼法成为社会的生活准则,随着世家大族势力的增长,名士、名教、名门逐渐成为一体。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家庭伦理与家庭文化,传承下来,就成为家教,并且形成家风。

南朝刘宋开国皇帝刘裕死后不久,其长子少帝(后封营阳王)因荒淫不君而被弑。著名史学家裴子野(469—530)的评论被《资治通鉴》引据论其事,他历数刘宋皇子教育的种种弊端,把皇子出事乃因教育不当的责任直接归结于先皇刘裕。“子不教,父之过”这句后世警语在此被印证。梁武帝在南朝重建礼乐制度,魏孝文帝在北朝改革中,强化儒家人伦的恢复与弘扬,都可以看做是统治者的一种文化自觉。这些传统到了隋唐时就是皇家教育中的一套制度与理论。唐朝的《帝王略论》《帝范》都可以看成是李世民及君臣讨论皇家教育的范本。本文重点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唐代家法家风内涵的演变,二是唐代家法家风的下移及其具体影响。

一、中古时期士族门风的变化

 这一时期,最值得关注的是士大夫阶层形成的礼法门风及其内涵的变化。无论是北朝的崔卢李郑王,还是南朝的江东士族,都有一整套的礼法门风规范。除了充满家教色彩的作品,如颜延之的《庭诰》、魏收的《枕中篇》,特别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之外,还有五花八门的书仪类作品,幸好敦煌文书给我们保存了若干。这些东西反映在家庭生活中,就显现出了士庶在婚丧嫁娶礼仪中的不同家风。唐人讲门当户对,除了政治因素之外,还有家庭生活因素。人们认为士族家庭的女子,言行举止更符合礼法。家庭教育甚至被列入法律规范。《唐律疏议·斗讼律》云:“诸子孙违犯教令及供养有阙者,徒二年。”释云:“祖父母、父母有所教令,于事合宜,即须奉以周旋,子孙不得违犯。”国家法律保障祖父母、父母家庭教育权利的同时,要求子孙有接受家教的义务。如有违犯,判处两年徒刑。这是以礼入法的典型案例之一。尽管这里的家庭教育并不限于礼法范围。

《唐律疏议》又就“及供养有阙者”解释云:“礼云‘七十,二膳;八十,常珍’之类,家道堪供,而故有阙者:各徒二年。故注云‘谓可从而违,堪供而阙者’。若教令违法,行即有愆;家实贫窭,无由取给:如此之类,不合有罪。皆须祖父母、父母告,乃坐。”这里就不仅仅是家教问题,而是涉及子孙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以及家教的合理性问题。总之,让国家法律介入家庭教育与伦理领域,是儒家传统治国方略的特色。

陈寅恪先生说过:“中原经五胡之乱,而学术文化尚能保持不坠者,固由地方大族之力,而汉族之学术文化变为地方化及家门化矣。故论学术,只有家学可言,而学术文化与大族盛门常不可分离也。”延至唐代,不仅学术如此,包括家学在内的家教家风亦然,唐代名门望族延续六朝以来重礼法的传统,逐渐形成了具有家族特点的家法、家风或家规。逐代传承和发扬这些家风,成为士大夫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南朝刘宋太保、录尚书事王弘,字休元,琅邪临沂人,是东晋开国名臣王导的曾孙,为世家子:“曾祖导,晋丞相。祖洽,中领军。父珣,司徒。”这样一个标准的士族家庭出身的王弘,自然有世传的礼法门风:“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仿之,谓之‘王太保家法’。”这里有两条特别被强调,一个是行为符合礼法,另一个是为他人所模仿,不仅是一举一动的做派(应该是指礼仪上的做法),而且书信格式都要模仿。这就是笔者所言礼法规范下移的意思。传记接着又写道:

虽历任藩辅,不营财利,薨亡之后,家无余业。而轻率少威仪,性又褊隘,人忤意者,辄面加责辱。少时尝摴蒱公城子野舍,及后当权,有人就弘求县,辞诉颇切。此人尝以蒱戏得罪,弘诘之曰:“君得钱会戏,何用禄为!”答曰:“不审公城子野何在?”弘默然。

这一段记载里看不出号称礼法传家的王弘,其人格、行事有世人楷模的样子。第一点,不营财利往往是古人所谓“言不及利”的君子之德,唐朝宰相卢怀慎、张嘉贞就以不置产著称于史。第二点,性格粗率偏狭,不稳重(少威仪)。第三点,不合其意就当面责备别人,“人忤意者,辄面加责辱”。还举了一个例子,就是少年赌钱,后来有当时的赌友求任县官,此人曾因为赌博得罪过王弘,王弘就问他:“你会赌博,能赢钱,要官禄干甚!”人家回敬道:“还记得公城子野(年轻时王弘光顾过的赌场)吗?”总之,王弘在个人修为上并没有多少过人之处。也就是说,所谓的“王太保家法”及“造次必存礼法”,乃是指一些礼仪上,尤其是家庭婚丧嫁娶礼仪上的规则,并不是个人修养方面。这一点是区别于颜之推《颜氏家训》中的要求的。正如魏晋时期竹林七贤之一的王戎,号称风流,却利欲熏心,钻穿李核、夜半数钱的不雅事也被《世说新语》津津乐道。其时,诸如阮籍、刘伶、嵇康之流,也都是人品高洁、独立特行之人,可是就个人修养而论,都是放浪之士。北朝的崔浩也是如此。崔浩为人狂妄,出言也不检点,没少得罪人,连想任用他的皇帝,都担心“不免群议”,最终获罪也是因为“以私欲没其廉洁,爱憎蔽其公直”。无论士族家法,还是竹林名士,都不以温良恭俭让的儒家教育为标榜,与后世的家教家风颇为不同。

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是一个转折点。颜之推从个人少年的经历谈起,从自己的性格落落寡合谈起,从自己的仕途坎坷谈起,首次将子弟的个人修养作为家教的重心提出来,由此形成了系统的家教理论,从为人处世、个人品行,到修身治家、教子向学,甚至说话方法、人生价值,等等,内容具体而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被后人称为“家训之祖”。

陈寅恪云:“所谓士族者,其初并不专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禄为其唯一之表征,而实以家学及礼法标异于其他诸姓。”唐代前期士族的家教与家风,不仅是在礼仪活动中符合规范而已,而是要在个人生活实践中行为得体、处事得宜,为后世典型意义的家法、家规开辟了先河。也就是说,唐朝士族之家继续了颜之推开创的传统,不再仅关注于婚丧嫁娶的礼仪上,而是在为人处世的家教上下工夫。这是中古家法家风内涵上的转变。

二、士人家族与家风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云:“唐为国久,传世多,而诸臣亦各修其家法,务以门族相高。其材子贤孙不殒其世德,或父子相继居相位,或累数世而屡显,或终唐之世不绝。呜呼,其亦盛矣。然其所以盛衰者,虽由功德薄厚,亦在其子孙。”不仅是宰相之家,如唐初史学大家令狐德棻家族,也是如此。其家族倡导的家风就是知书达礼,博雅方正,忠君孝亲,家族和睦。

就宰相而言,唐代贤相,前有房杜,后称姚宋。姚崇的“诫子孙”颇浸透着古人的历史教训与生活经验。其要点之一,“令诸子侄各守其分”:

古人云:“富贵者,人之怨也。”贵则神忌其满,人恶其上;富则鬼瞰其室,虏利其财。自开辟已来,书籍所载,德薄任重而能寿考无咎者,未之有也。故范蠡、疏广之辈,知止足之分,前史多之。况吾才不逮古人,而久窃荣宠,位逾高而益惧,恩弥厚而增忧。往在中书,遘疾虚惫,虽终匪懈,而诸务多阙。荐贤自代,屡有诚祈,人欲天从,竟蒙哀允。优游园沼,放浪形骸,人生一代,斯亦足矣。田巴云:“百年之期,未有能至。”王逸少云:“俯仰之间,已为陈迹。”诚哉此言。

姚崇特别告诫的第二点是,分家要预先协议,不要家长死后兄弟争讼,辱没先人,遗祸子孙:

比见诸达官身亡以后,子孙既失覆荫,多至贫寒,斗尺之间,参商是竞。岂唯自玷,乃更辱先,无论曲直,俱受嗤毁。庄田水碾,既众有之,递相推倚,或致荒废。陆贾、石苞,皆古之贤达也,所以预为定分,将以绝其后争,吾静思之,深所叹服。

第三方面的遗言是要薄葬:

昔孔子亚圣,母墓毁而不修;梁鸿至贤,父亡席卷而葬。昔杨震、赵咨、卢植、张奂,皆当代英达,通识今古,咸有遗言,属以薄葬。或濯衣时服,或单帛幅巾,知真魂去身,贵于速朽,子孙皆遵成命,迄今以为美谈。凡厚葬之家,例非明哲,或溺于流俗,不察幽明,咸以奢厚为忠孝,以俭薄为悭惜,至令亡者致戮尸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诮。可为痛哉!可为痛哉!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使伤素业。若也有知,神不在柩,复何用违君父之令,破衣食之资。吾身亡后,可殓以常服,四时之衣,各一副而已。吾性甚不爱冠衣,必不得将入棺墓,紫衣玉带,足便于身,念尔等勿复违之。且神道恶奢,冥涂尚质,若违吾处分,使吾受戮于地下,于汝心安乎?念而思之。

最后,姚崇特别申明了对于死后做法事的态度。他完全不信佛法能够祸福于人的这一套法事。“佛者觉也,在乎方寸,假有万像之广,不出五蕴之中,但平等慈悲,行善不行恶,则佛道备矣。”“且死者是常,古来不免,所造经像,何所施为?”“夫释迦之本法,为苍生之大弊,汝等各宜警策,正法在心,勿效儿女子曹,终身不悟也。吾亡后必不得为此弊法。若未能全依正道,须顺俗情,从初七至终七,任设七僧斋。若随斋须布施,宜以吾缘身衣物充,不得辄用余财,为无益之枉事,亦不得妄出私物,徇追福之虚谈。”至于道教方面,姚崇也很达观:“道士者,本以玄牝为宗,初无趋竞之教,而无识者慕僧家之有利,约佛教而为业。敬寻老君之说,亦无过斋之文,抑同僧例,失之弥远。汝等勿拘鄙俗,辄屈于家。汝等身没之后,亦教子孙依吾此法云。”

与姚崇同朝为官的宰相卢怀慎,也以清廉知名,“清俭不营产,服器无金玉文绮之饰,虽贵而妻子犹寒饥,所得禄赐,于故人亲戚无所计惜,随散辄尽。赴东都掌选,奉身之具,止一布囊。既属疾,宋璟、卢从愿候之,见敝箦单藉,门不施箔。会风雨至,举席自障。日晏设食,蒸豆两器、菜数杯而已”。其子卢奂,恪守家教家风,在陕州刺史任上,颇有美政,玄宗亲自题赠勉励:“斯为国宝,不坠家风。”盛唐的南海太守是一个肥缺,为长吏者赃秽狼藉者多。玄宗以卢奂任太守,廉洁自律,淳风化俗,“污吏敛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远俗为安”。

比宋璟稍后为相的韩休,也是为人刚直,处事端正,“(玄宗)帝尝猎苑中,或大张乐,稍过差”,担心韩休知道后进谏。但是,韩休7个儿子比宋璟的3个儿子强太多,不仅个个成才,而且方正廉洁,“安禄山盗京师,皆陷贼,贼逼以官,浩与洪、汯、滉、浑出奔,将走行在,浩、洪、浑及洪四子复为贼禽杀之。洪善与人交,有节义,藉甚于时,见者为流涕”。老四韩滉尤其突出,“虽宰相子,性节俭,衣裘茵衽,十年一易。甚暑不执扇,居处陋薄,取庇风雨”。后来韩滉名扬中外,官至宰相,“居重位,清洁疾恶,不为家人资产。自始仕至将相,乘五马,无不终枥下”。韩滉的儿子韩皋也是制科登朝,“资质重厚,有大臣器”。历任剧职,“以简俭治,所至有绩”。德宗贞元时,有舆论称道韩氏家族:“先是,韩休家训子姓至严。贞元间,言家法者,尚韩、穆二门云。”

所谓穆门,即穆氏家族,最知名的是穆宁(716—794)。其特点是家法严谨,教子有方,他亲自撰写《家令》,要求子孙人手一册:“宁居家严,事寡姊恭甚。尝撰《家令》训诸子,人一通。”这部穆宁《家令》未曾流传下来,但是留下了一些告诫子弟的言论:“君子之事亲,养志为大,吾志直道而已。苟枉而道,三牲五鼎非吾养也。”他把行“直道”,视为养志。要求子弟在政治上有志气,不把高官厚禄(“三牲五鼎”)当做最高追求。史家说他,“清慎刚正,重交游,以气节自任”,大约也是因为穆宁的这种品性。“宁善教诸子,家道以严称。”4个儿子在朝廷做官,皆能“守道行谊”,就是这种家风传承的结果。他的传记还附载了4个儿子的事迹。

穆宁的大儿子穆赞最为知名。他释褐为济源主簿时,“时父宁为和州刺史,以刚直不屈于廉使,遂被诬奏,贬泉州司户参军。赞奔赴阙庭,号泣上诉。诏御史覆问,宁方得雪”,获得朝廷诏书褒扬,“由是知名”。穆赞为官,不屈服于权贵的淫威,“所莅皆有政声”。穆赞“与弟质、员、赏以家行人材为搢绅所仰。赞官达,父母尚无恙,家法清严。赞兄弟奉指使,笞责如僮仆,赞最孝谨”。时论评穆氏兄弟云:“质兄弟俱有令誉而和粹,世以‘滋味’目之:赞俗而有格为酪,质美而多入为酥,员为醍醐,赏为乳腐。近代士大夫言家法者,以穆氏为高。”

中晚唐时代的柳玭尝述家训以戒子孙,内容见于《旧唐书·柳玭传》《新唐书·柳玭传》,以及南宋初刘清人的《戒子通书》。柳玭家训内容有如下几点:

首先是低调谦卑以处世:“夫门地高者,一事坠先训,则异它人,虽生可以苟爵位,死不可见祖先地下。”家训提出,“门高则自骄,族盛则人窥嫉。实蓺懿行,人未必信;纤瑕微累,十手争指矣”。正因为招人嫉妒,不得不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自强不息:“所以修己不得不至,为学不得不坚。夫士君子生于世,己无能而望它人用,己无善而望它人爱,犹农夫卤莽种之而怨天泽不润,虽欲弗馁,可乎?”

柳玭说,柳家对子弟的训诫是:“立己以孝悌为基,恭默为本,畏怯为务,勤俭为法。肥家以忍顺,保交以简恭,广记如不及,求名如傥来。”他也强调了官箴与家法之间的密切关联:“莅官则洁己省事,而后可以言家法;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直不近祸,廉不沽名。忧与祸不偕,洁与富不并。董生有云:‘吊者在门,贺者在闾。’言忧则恐惧,恐惧则福至。又曰:‘贺者在门,吊者在闾。’言受福则骄奢,骄奢则祸至。”这一点很符合儒家对于命运的看法:“故世族远长与命位丰约,不假问龟蓍星数,在处心行事而已。”家庭的盛衰取决于自己的行为。

家训接着列举了几个唐朝著名家族的兴衰与恩怨,分别是崔琯(曾任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崔山南”)、裴宽、王涯、贾餗以及舒元舆和李繁:

昭国里崔山南琯子孙之盛,仕族罕比。山南曾祖母长孙夫人年高无齿,祖母唐夫人事姑孝,每旦,栉縰笄拜阶下,升堂乳姑,长孙不粒食者数年。一日病,言无以报吾妇,冀子孙皆得如妇孝。然则崔之门安得不大乎?

东都仁和里裴尚书宽子孙众盛,实为名阀。天后时,宰相魏玄同选尚书之先为婿,未成婚而魏陷罗织狱,家徙岭表。及北还,女已逾笄。其家议无以为衣食资,愿下发为尼。有一尼自外至,曰:“女福厚丰,必有令匹,子孙将遍天下,宜北归。”家人遂不敢议。及荆门,则裴赍装以迎矣。今势利之徒,舍信誓如返掌,则裴之蕃衍,乃天之报施也。余旧府高公先君兄弟三人,俱居清列,非速客不二羹胾,夕食,龁蔔瓠而已,皆保重名于世。

永宁王相国涯居位,窦氏女归,请曰:“玉工货钗直七十万钱。”王曰:“七十万钱,岂于女惜?但钗直若此,乃妖物也,祸必随之。”女不复敢言。后钗为冯球外郎妻首饰,涯曰:“为郎吏妻,首饰有七十万钱,其可久乎!”冯为贾相国餗门人,贾有奴颇横,冯爱贾,召奴责之,奴泣谢。未几,冯晨谒贾,贾未出,有二青衣赍银罂出,曰:“公恐君寒,奉地黄酒三杯。”冯悦,尽举之。俄病渴且咽,因暴卒。贾为叹息出涕,卒不知。

其由。明年,王、贾皆遘祸。噫,王以珍玩为物之妖,信知言矣,而不知恩权隆赫之妖甚于物邪?冯以卑位贪货,不能正其家,忠于所事,不能保其身,不足言矣。贾之奴害客于墙庑间而不知,欲始终富贵,其得乎?

舒相国元舆与李繁有隙,为御史,鞫谯狱,穷致繁罪,后舒亦及祸。今世人盛言宿业报应,曾不思视履考祥事欤?夫名门右族,莫不由祖考忠孝勤俭以成立之,莫不由子孙顽率奢傲以覆坠之。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

在家训的最后,柳玭说:“余家本以学识礼法称于士林,比见诸家于吉凶礼制有疑者,多取正焉。丧乱以来,门祚衰落,基构之重,属于后生。夫行道之人,德行文学为根株,正直刚毅为柯叶。有根无叶,或可俟时;有叶无根,膏雨所不能活也。至于孝慈、友悌、忠信、笃行,乃食之醢酱,可一日无哉?”柳氏治家甚严,“子弟克禀诫训,言家法者,世称柳氏云”。

唐末五代,江州义门陈氏定立《义门家法》(编于大顺元年,即890年)最为知名。其中云:“立书堂一所于东佳庄。弟侄子息有智性明敏者,令修学业。稍有功业渐进应举者,现置书籍之外须令添置。于书生中立一人掌书籍出入……宾客寄止修业者,应延侍于彼东佳庄,供应周旋”;“立学院一所于东佳庄之西,止教童蒙。每年春三月,择日起馆,至秋九月解散。童子年七岁令入学,至十五岁出学。逐年于书堂内次第抽二人归院训诱,一人为先生,一人为副”。书堂教育为应试举子,学院在发蒙教育。陈氏家族同居共爨,总体上已经是宗族外衣下的家族共同体。

三、胡人与武人的家法

特别值得注意是,在胡人和武人家族里,符合儒家伦理的家法门风在唐代的成长,这是儒家礼法文化下移的重要表现。

唐代前期的武人家族以李勣家族为代表。李勣是瓦岗寨出来的武人,《旧唐书》卷67有一段论及其为人,前面一段说其统帅一方,行军打仗,极具领导力、亲和力,既忠且义,深得部下爱戴。后面一段是家教部分:

与弟弼特存友爱,闺门之内,肃若严君。自遇疾,高宗及皇太子送药,即取服之;家中召医巫,皆不许入门。子弟固以药进,勣谓曰:“我山东一田夫耳,攀附明主,滥居富贵,位极三台,年将八十,岂非命乎?修短必是有期,宁容浪就医人求活!”竟拒而不进。忽谓弼曰:“我似得小差,可置酒以申宴乐。”于是堂上奏女妓,檐下列子孙。宴罢,谓弼曰:“我自量必死,欲与汝一别耳。恐汝悲哭,诳言似差,可未须啼泣,听我约束。我见房玄龄、杜如晦、高季辅辛苦作得门户,亦望垂裕后昆,并遭痴儿破家荡尽。我有如许豚犬,将以付汝,汝可防察,有操行不伦、交游非类,急即打杀,然后奏知。又见人多埋金玉,亦不须尔。惟以布装露车,载我棺柩,棺中敛以常服,惟加朝服一副,死倘有知,望著此奉见先帝。明器惟作马五六匹,下帐用幔布为顶,白纱为裙,其中著十个木人,示依古礼刍灵之义,此外一物不用。姬媪已下,有儿女而愿住自养者,听之;余并放出。事毕,汝即移入我堂,抚恤小弱。违我言者,同于戮尸。”此后略不复语,弼等遵行遗言。

这里特别提到房玄龄等前高官“辛苦作得门户,亦望垂裕后昆,并遭痴儿破家荡尽”。他嘱咐弟弟李弼三条遗训:一是严格教育子孙;二是简葬;三是官宦人家特有的遣散遗留的姬妾。李勣的这一套家教具有代表性。

这里面提到打杀教训不肖子孙之后,上奏朝廷,本来就是历史的典故。汉武帝时金日磾曾经因为儿子在宫中行为不检点而杀之,连汉武帝都“心敬”之。现实生活则是因为儿女的行为会连累到整个家族的兴衰。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房遗直兄弟不睦,被牵连进一场政治事变中,被素来不睦的长孙无忌除掉。这是李勣所亲见之事。官宦人家的家教不仅是家族的事情,也牵涉国家的兴亡。这个叫做“居官治家之法”。

唐代后期,武人势力壮大。胡人家族以及武人家族却倾慕儒风,如濮阳杜氏家族。唐代濮阳杜氏出自北朝独孤浑氏的后裔,是唐代胡族儒家宗族化的代表性家族。杜暹开元时曾任宰相,“自暹高祖至暹,五代同居,暹尤恭谨,事继母以孝闻”。他为官清廉,任婺州参军时,“秩满将归,州吏以纸万余张以赠之,暹惟受一百,余悉还之。时州僚别者,见而叹曰:‘昔清吏受一大钱,复何异也。’俄授郑尉,复以清节见知”。杜暹“常以公清勤俭为己任,时亦矫情为之。弱冠便自誓不受新友赠遗,以终其身”。其子取名杜孝友,谨守家法。父亲死后,玄宗谥以“贞孝”。除了皇帝的赠予外,“尚书省及故吏赙赠者,其子孝友遵其素约,皆拒而不受”。

唐代后期的武人家族以李晟为代表。李晟,陇右临洮人,“代居陇右为裨将”。他自幼为孤儿,却“事母谨孝”。李晟是皇室危难之际挺身而出的大英雄,官至宰相。《旧唐书·李晟传》记载其忠贞事迹,令人动容,其中有一段云:

初,晟在凤翔,谓宾介曰:“魏征能直言极谏,致太宗于尧、舜之上,真忠臣也,仆所慕之。”行军司马李叔度对曰:“此搢绅儒者之事,非勋德所宜。”晟敛容曰:“行军失言。传称‘邦有道,危言危行’。今休明之期,晟幸得备位将相,心有不可,忍而不言,岂可谓有犯无隐,知无不为者耶!是非在人主所择耳。”叔度惭而退。故晟为相,每当上所顾问,必极言匪躬。尽大臣之节。性沉默,未尝泄于所亲。

临下明察,每理军,必曰某有劳,某能其事,虽厮养小善,必记姓名。尤恶下为朋党相构,好善嫉恶,出于天性。尝有恩者,厚报之。初,谭元澄为岚州刺史,尝有恩于晟,后坐贬于岳州;比晟贵,上疏理之,诏赠元澄宁州刺史。元澄三子,晟抚待勤至,皆为成就宦学,人皆义之。

理家以严称,诸子侄非晨昏不得谒见,言不及公事,视王氏甥如己子。尝正岁,崔氏女归省,未及阶,晟却之曰:“尔有家,况姑在堂,妇当奉酒醴从馈,以待宾客。”遂不视而遣还家,其达礼敦教如此。

以上这一段话,体现了李晟为人的三个方面。首先是忠诚于国;其次精明治军,善于待友;最后是持家严格,尊奉礼教。李晟的家法在后来的子孙传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晟十子,宪、愬最仁孝”。

李愬就是元和时期雪夜入蔡州、平定淮西吴元济的那位大将。李愬不仅自幼善于骑射,长大后更是善于治军打仗,而且颇有儒者之风。“始,晟克复京城,市不改肆;及愬平淮蔡,复踵其美。父子仍建大勋,虽昆仲皆领兵符,而功业不侔于愬,近代无以比伦。加以行己有常,俭不违礼,弟兄席父勋宠,率以仆马第宅相矜,唯愬六迁大镇,所处先人旧宅一院而已。”

李愬之弟李宪,“好儒术,以礼法修整”。所历官职,皆有美誉。“宪虽勋伐之家,然累历事任,皆以吏能擢用,所履官秩,政绩流闻。性本明恕,尤精律学,屡详决冤狱,活无罪者数百人。以能入官,官无败事,士君子多之。”做一个合格的官员,应该是官宦人家最重要的传承。

同时具有胡人和武人身份的是另外一位中唐名将李光进、李光颜兄弟。《旧唐书·李光进传》对其家庭有一段溯源:“李光进,本河曲部落稽阿跌之族也。父良臣,袭鸡田州刺史,隶朔方军。光进姊适舍利葛旃,杀仆固玚而事河东节度使辛云京。光进兄弟少依葛旃,因家于太原。”就是这样一个胡人血统的边将,却深度接受儒家伦理。“光进兄弟少以孝睦推于军中。及居母丧,三年不归寝室。光颜先娶妻,其母委以家事。母卒,光进始娶。光颜使其妻奉管籥、家籍、财物,归于其姒。光进命反之,且谓光颜曰:‘新妇逮事母,尝命以主家,不可改也。’因相持泣良久,乃如初。”

对于李光颜,史传留下了一则轶事。攻打淮西之时,统帅韩弘有私心,意欲以一美女歌妓腐蚀李光颜:

(韩弘)举大梁城求得一美妇人,教以歌舞弦管六博之艺,饰之以珠翠金玉衣服之具,计费数百万,命使者送遗光颜,冀一见悦惑而怠于军政也。使者即赍书先造光颜垒曰:“本使令公德公私爱,忧公暴露,欲进一妓,以慰公征役之思,谨以候命。”光颜曰:“今日已暮,明旦纳焉。”诘朝,光颜乃大宴军士;三军咸集,命使者进妓。妓至,则容止端丽,殆非人间所有,一座皆惊。光颜乃于座上谓来使曰:“令公怜光颜离家室久,舍美妓见赠,诚有以荷德也。然光颜受国家恩深,誓不与逆贼同生日月下。今战卒数万,皆背妻子,蹈白刃,光颜奈何以女色为乐?”言讫,涕泣呜咽。堂下兵士数万,皆感激流涕。乃厚以缣帛酬其来使,俾领其妓自席上而回,谓使者曰:“为光颜多谢令公。光颜事君许国之心,死无贰矣!”自此兵众之心,弥加激励。

李光颜的一番义正辞严,不仅体现了对朝廷的忠诚,也体现了对将士的感激,更显现了其儒家伦理教育所产生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宣宗大中年间严厉教训失礼公主要谨遵士族家法门风,也同样反映了时代的趋势。

四、普通士民的家教

敦煌文书里有《太公家教》《武王家教》之类文书,大多浸润了儒、佛、道三教思想,而以儒家思想为主干,以佛道为辅翼,内容包括为人处世的原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太公家教》,中唐古文家李翱在《答朱载言书》中曾提到过它,并把它视作文章中理甚于词章的一个例子,“其理往往有是者而词章不能工者有之矣,刘氏《人物表》、王氏《中说》、俗传《太公家教》是也”。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君父的忠孝:“事君尽忠,事父尽孝。礼闻来学,不闻往教。舍父事师,敬同于父。慎其言语,整其容貌。善能行孝,莫贪恶事。莫作诈巧,直实在心。勿生欺诳,孝心事父。晨省暮看,知寒知暖。忧时共戚,乐时同欢。父母有疾,甘美不餐。”“一日为师,终日为父。一日为君,终日为主。”

2.对子弟的社会关系教育:“教子之法,常令自慎。言不可失,行不可亏。他篱莫越,他事莫知。他贫莫讥,他病莫欺。他财莫取,他色莫侵。他漶莫触,他弱莫欺。他弓莫挽,他马莫骑。……财能害己,必须畏之。酒能败身,必须戒之。色能置害,必须远之。忿能积恶,必须忍之。心能造恶,必须戒之。口能招祸,必须慎之。见人善事,必须赞之。见人恶事,必须掩之。邻有灾难,必须救之。见人打斗,必须谏之。意欲去处,即须审之。见人不是,即须教之。非是时流,即须避之。罗网之鸟,悔不高飞。吞钩之鱼,恨不忍饥。人生误计,恨不三思。”

3.对子弟的日常礼节教导:“尊人之前,不得唾地。尊人赐酒,必须拜受。尊者赐肉,骨不与狗。尊者赐果,怀核在手。若也弃之,为礼大丑。对客之前,不得唾涕。忆而莫忘,终身无咎。”

4.对学习生活的教育:“小而学者,如日出之光;长而学者,如日中之光;老而学者,如日慕之光;老而不学,冥冥如夜行。”“勤是无价之宝,学是明月神珠。积财千万,不如明解一经;良田千顷,不如薄艺随躯。慎是护身之符,谦是百行之本。香饵之下,必有悬钩之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之者。”

《太公家教》作者云:“余乃生逢乱代,长值危时,望乡失土,波道流离。只欲隐山居住,不能忍冻受饥……才轻德薄,不堪人师,徒消人食,浪费人衣。……以讨其坟典,简择诗书,依注傍史,约礼时宜,为书卷助幼童儿,用传于后。”就内容而言,上至道德观念,下至日常行为,都有所涉及,既有大家熟知的传统礼法观念,也有渗透着个人体验的处世之道。所以,尽管它的作者生平不显达,甚至无法确知其姓名,《太公家教》“当是有唐村落间老校书为之,太公者,犹曾高祖之类,非谓滨之师臣,明矣”。但其出现之后,很快闻名于世,广泛传播。

晚唐社会礼法下移,普通家庭的道德礼法观念进一步与仕宦家庭趋同,一些门第望族出身的人士,普遍认识到普通家庭礼法观念的确立对国家稳定及社会秩序的重要性,也开始重视庶族家庭道德礼仪的形成和发展,如晚唐高门士族出身的卢弘宣,历任朝廷及藩镇官员,“患士庶人家祭无定仪,乃合十二家法,损益其当,次以为书”,既然普通庶族人家的“家祭定仪”,都是在士大夫家法礼仪基础上取舍而来,二者当然一脉相承,说明了唐代礼法通过家庭教育发生下移,不同阶层家庭的道德教化基本一致。

五、唐诗与家教

唐代诗歌发达,运用朗朗上口的诗歌形式表达家教,在当时特别流行。一般的片言只语不论,我们只谈一些著名诗人的诗歌家教。

白居易的诗歌中颇多世俗内容,晚年也经常流露出他的父爱。如《遇物感兴因示子弟》:“圣择狂夫言,俗信老人语。我有老狂词,听之吾语汝。吾观器用中,剑锐锋多伤。吾观形骸内,骨劲齿先亡。寄言处世者,不可苦刚强。龟性愚且善,鸠心钝无恶。人贱拾支床,鹘欺擒暖脚。寄言立身者,不得全柔弱。彼固罹祸难,此未免忧患。于何保终吉,强弱刚柔间。上遵周孔训,旁鉴老庄言。不唯鞭其后,亦要轭其先。”年及古稀而老病在身的诗人,感受到了世态冷酷,体悟到低调做人的必要,甚至主张儒道并用,因“吾观器用中,剑锐锋多伤。吾观形骸内,骨劲齿先亡”。主张“上遵周孔训,旁鉴老庄言”。既然是“示子弟”,人生经验,就有了家教的意义。

大历十才子之一的卢仝有《寄男抱孙》诗,则表达了另外一种情感:“下学偷功夫,新宅锄藜莠。乘凉劝奴婢,园里耨葱韭。远篱编榆棘,近眼栽桃柳。引水灌竹中,蒲池种莲藕。捞漉蛙蟆脚,莫遣生科斗。竹林吾最惜,新笋好看守。万箨苞龙儿,攒迸溢林薮。吾眼恨不见,心肠痛如搊。宅钱都未还,债利日日厚。箨龙正称冤,莫杀入汝口。丁宁嘱托汝,汝活箨龙不。”“两手莫破拳,一吻莫饮酒。莫学捕鸠鸽,莫学打鸡狗。小时无大伤,习性防已后。顽发苦恼人,汝母必不受。任汝恼弟妹,任汝恼姨舅。姨舅非吾亲,弟妹多老丑。莫恼添丁郎,泪子作面垢。莫引添丁郎,赫赤日里走。添丁郎小小,别吾来久久。脯脯不得吃,兄兄莫捻搜。他日吾归来,家人若弹纠。一百放一下,打汝九十九。”对于仕宦不算太上心的卢仝,表达了一个最普通的家长对于儿孙安分守己、健康成长的期待。

李商隐《骄儿诗》充满了对于孩子的期待,李商隐是怀才不遇的,他希望孩子能够有出息:“衮师我骄儿,美秀乃无匹。文葆未周晬,固已知六七。四岁知名姓,眼不视梨栗。交朋颇窥观,谓是丹穴物。前朝尚器貌,流品方第一。不然神仙姿,不尔燕鹤骨。安得此相谓,欲慰衰朽质。青春妍和月,朋戏浑甥侄。绕堂复穿林,沸若金鼎溢。门有长者来,造次请先出。客前问所须,含意下吐实。”对于孩子的活泼可爱,他是很开心的:“归来学客面,闱败秉爷笏。或谑张飞胡,或笑邓艾吃。豪鹰毛崱屴,猛马气佶傈。截得青筼筜,骑走恣唐突。忽复学参军,按声唤苍鹘。又复纱灯旁,稽首礼夜佛。仰鞭罥蛛网,俯首饮花蜜。欲争蛱蝶轻,未谢柳絮疾。阶前逢阿姊,六甲颇输失。凝走弄香奁,拔脱金屈戌。抱持多反侧,威怒不可律。曲躬牵窗网,衉唾拭琴漆。”他期待孩子将来鹏程万里,不要像自己那么辛苦:“有时看临书,挺立不动膝。古锦请裁衣,玉轴亦欲乞。请爷书春胜,春胜宜春日。芭蕉斜卷笺,辛夷低过笔。爷昔好读书,恳苦自著述。憔悴欲四十,无肉畏蚤虱。儿慎勿学爷,读书求甲乙。穰苴司马法,张良黄石术。便为帝王师,不假更纤悉。况今西与北,羌戎正狂悖。诛赦两未成,将养如痼疾。儿当速成大,探雏入虎穴。当为万户侯,勿守一经帙。”希望儿子将来封万户侯,胜过一书生。

著名诗人杜牧于会昌二年(842)给侄子阿宜写了首诗《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诗》:夸赞他“今年始读书,下口三五行”。“勤勤不自已,二十能文章。仕宦至公相,致君作尧汤。”“朝廷用文治,大开官职场。愿尔出门去,取官如驱羊”。杜牧对人生的态度显然比李商隐乐观很多。“愿尔一视后,读书日日忙。一日读十纸,一月读一箱。”“吾兄苦好古,学问不可量。昼居府中治,夜归书满床。后贵有金玉,必不为汝藏。”城南杜氏是著名的望族:“我家公相家,剑佩尝丁当。旧第开朱门,长安城中央。第中无一物,万卷书满堂。家集二百编,上下驰皇王。多是抚州写,今来五纪强。尚可与尔读,助尔为贤良。经书括根本,史书阅兴亡。高摘屈宋艳,浓薰班马香。李杜泛浩浩,韩柳摩苍苍。近者四君子,与古争强梁。”由此可见,文人家族的家教内容与之不同。

当然,读书做官是多数人的向往,王梵志就有类似的韵唱。王梵志是生活在唐朝前期的民间诗人,具体生平不详。其《黄金未是宝》写道:“黄金未是宝,学问胜珠珍。丈夫无伎艺,虚沾一世人。”打油诗《养子莫徒使》则说:“养子莫徒使,先教勤读书。一朝乘驷马,还得似相如。”王梵志的诗中有所谓“教诲诗”,就是类似《太公家教》之类的民间家教范本,如:

兄弟须和顺,叔侄莫轻欺。

财物同箱柜,房中莫畜私。

夜眠须在后,起则每须先。

家中麸检校,衣食莫令偏。

兄弟相怜爱,同生莫异居。

若人欲得别,此则是兵奴。

好事须相让,恶事莫相推。

但能辨此意,祸去福招来。

昔日田真分,庭荆当即衰。

平章却不异,其树复还滋。

孔怀须敬重,同气并连枝。

不见恒山鸟,孔子恶闻离。

兄弟宝难得,他人不可亲。

但寻庄子语,手足断难论。

这里谈到兄弟、叔侄相处之道。家里的事情,利益好处要谦让,艰苦辛劳莫要推。兄弟和睦,不要分家分田地。所有这些劝告,都道出了真正的家庭状况,和睦生活也是家教的追求目标。通过诗歌来学习人生,在敦煌读物中颇为不少。学仕郎翟奉达信笔涂鸦的诗句:“三端俱全大丈夫,六艺堂堂世上无。男儿不学读诗赋,恰似肥菜根尽枯。”由此可见,民间百姓读书识字中诗歌学习的发达。后唐薛彦俊的打油诗更道出了家教的味道:“重儿学业切殷勤、累习诚望德(得)人钦。但似如今常寻诵,意智逸出严金银。不乐利闰(润)應成道,君子烦道不忧贫。数季(年)读诵何得晓,孝养师父求立身。”

六、小结

唐代家教的主要内容,与后世《弟子规》中的内容,没有很大的差异,也就是说,中古时期的家教传承,是经历了千年以上的长久传统叙事。但是,中古时期的家风确实有一个清晰的变化线索。魏晋时期,玄学炽盛,又有九品中正制为门阀的特权做底。世家大族的家法,不仅表现在修养上,而且也少不了放荡。所谓王谢之流,并无足取。但是,他们有钱有闲,制定出了一套礼法门风,以婚丧嫁娶种的做派为标榜。也就是说魏晋风流最早不是恢复儒家的道德品格修炼,而是在放浪形骸之外,制定了一套礼仪规则。嵇康晚年教子嵇绍所体现的醒悟,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流露的自觉,都预示乃至显示者士族家法内容的转变。

唐朝人的家训已经明白了很多类似道理。这有历史的垂示,也有现实的教训。贤相房杜乃至姚宋的子孙都不能继承家业。房杜的儿子在永徽政治事件中被杀,姚宋的儿子都以贪腐受赃而被贬逐。这些贤相本人深得时君的信重,身后却因子孙为人不淑而家业失坠。历史的昭示与现实中的这些生动教训,都促使一些家族注重家教,强调家训,传承家风。这才有李勣、李晟、穆宁、柳玭、李光颜兄弟等不同身份的仕宦家庭对于家教内容的相似取向。即忠孝传家之外,特别强调个人品德操行的砥砺,为人处世低调,等等。于是,就有“至于孝慈、友悌、忠信、笃行,乃食之醢酱”,不可一日无之的感叹。如同白居易的诗歌那样,儒释道的合流在家教家训方面,也显得自然圆融了。这种家教路径的转向,也为宋代社会文化打下了历史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