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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04] 作者:综合办 次浏览 [字体: ]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将推荐市优秀青年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有意愿申报成都市优秀青年教师的老师于2024年6月4至7日到综合办领填申请表,并提交打分排序所需印证材料。

  二、评选基本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学校组织的师德测评(见附件2)中,师德满意率达到95%(见附件3),近5年内无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行为。

2.幼儿园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评选具体条件

市优秀青年教师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含〕后出生),教龄10年及以上(市属高校教龄6年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及教龄2年,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后按程序报市教育局审批。

2)从事班主任(辅导员)或特教工作3年及以上或在学校德育部门从事德育工作6年及以上。

(3)城区(含县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

(4)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2次校级奖励或1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表彰奖励。高校青年教师参加教师教学竞赛或在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比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区(市)县或市属高校、直属(管)学校(单位)内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教学或教研成果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

5)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推荐注册成为成都市共享教师,已完成或承诺在2025年6月前完成48个共享服务课时。

6)曾获评“成都市教坛新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近5年,或承担过区(市)县(或教育集团)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专题讲座,或在市级及以上(高校教师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含学报)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作为主研人员有市级及以上课题结题,或作为主研人员参与研究的课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者,或市属高校教师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教研项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成都市双流区立格实验学校

                          2024年6月4日